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危险驾驶罪条款是怎样规定的

  我们常说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在生活当中,无论做什么都要始终把自己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尤其在开车驾驶的时候,如果自己存在危险驾驶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也会给他人的生命带来极大的威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危险驾驶罪条款是怎样规定的?
  
  一、危险驾驶罪条款是怎样规定的?
  现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修正草案九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公路上从事客运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客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校车超载超员写入刑法的社会背景
  在实践中有的接送学生的校车管理不规范,严重超员、超速从而发生恶性事故,严重危及学生的人身安全,社会影响恶劣,应当增加规定为犯罪;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从事旅客运输业务的机动车超员、超速的,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应明确规定为犯罪;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危险驾驶犯罪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也应增加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初审二审对超员超速的相关规定
  初审稿明确了“危险驾驶罪”的四种情形: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2、醉酒驾驶机动车3、在公路上从事客运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二审稿对超员超载的规定将“危险驾驶罪”的第三种情形:在公路上从事客运业务、严重超载或者严重超速,修改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可处拘役并处罚金。在上文当中我们详细的为您介绍了一下,危险驾驶罪条款是怎样规定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出,如果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危险驾驶罪造成了重大伤亡的话,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情节特别恶劣的话,甚至有可能会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其实法院对您的刑罚并不是目的,主要还是让您在驾驶的时候始终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总结:我们常说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在生活当中,无论做什么都要始终把自己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尤其在开车驾驶的时候,如果自己存在危险驾驶的行为,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没有去工作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生效吗
      没有去工作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生效吗?签了劳动合同没有去工作的情况下违约金条款通常是不生效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仅限于以下两种: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于哪些案件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于哪些案件一、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于哪些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追究重婚罪吗?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追究重婚罪吗?我国《刑法》对刑事犯罪诉讼时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


·私下签定的租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私下签定的租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医疗损害有哪些赔偿途径
      协商解决。发生了医疗纠纷,并不一定都需要通过繁复的法律程序来确定赔偿。有的时候,如果医患双方都实事求是、通情达理,患者或者患者家属与医院可以和平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及善后事宜。因......


·物权法司法解释都有哪些
      物权法司法解释都有哪些?一、物权法司法解释都有哪些?1、《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危险驾驶罪条款是怎样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