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关系状态在岗如何进行证明

  我国的正常劳动关系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没有特殊原因的话,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这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劳动者本身一定要在发生劳动纠纷以后能够证明自己用人单位确实存在着劳动关系。并且在劳动关系期间,没有任何违规操作的现象。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劳动关系状态在岗如何进行证明?
  
  劳动关系状态在岗如何进行证明?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不慎丢失了劳动合同,会导致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搜集到以下15条证据,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10、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13、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其实您一定要知道,如果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通过其他很多方法证明自己用人单位确实存在着劳动关系。并且自己是有上班记录的,比如说一些考勤记录,工资单,记录单等。
  
  
  
总结:我国的正常劳动关系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没有特殊原因的话,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这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劳动者本身一定要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驾驶人员醉驾中的后果有哪些?
      一、驾驶人员醉驾中的后果有哪些?1.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2.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


·汽车追尾事故怎么理赔?
      汽车追尾事故怎么理赔?车被追尾后,责任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根据责任书进行赔偿。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全责的话,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


·重庆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
      在重庆工作的职工,有时候会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人身伤害的事情,比如被机器砸伤。像这种情况,职工应该尽快的申请工伤鉴定,这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工伤鉴定机构受理后,要在规定期限内出具......


·余姚自建房拆迁怎么赔?
      一、余姚自建房拆迁怎么赔?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置换补偿,二是货币补偿。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地价折换......


·不发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可以申请仲裁,只是没有合同申请仲裁的话,可能给日后维权的举证带来不便,可以工作期间注意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有以下这些:1、可以用在......


·累犯到底是什么意思 累犯可否假释
      虽然累犯分为了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在具体进行认定的时候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不管是哪种累犯,其实都是需要被从重进行处罚的,同时在判刑的时候法律中也规定了对累犯是不可以判缓刑。那在服刑期......


劳动关系状态在岗如何进行证明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