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诉法165条规定包括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对于刑事诉讼法中的法律规则,那么刑诉法165条规定内容有哪些呢?制定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对于刑事诉讼制订了很多法律法规,下面就一起来了解刑诉法的内容吧,请继续阅读。
  
  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五条是什么? ?
  
  
  第一百六十五条 【延期审理】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条文注释
  
  本条是关于延期审理的规定。
  
  本条规定了延期审理的三种情况。注意,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又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指当事人的申请在短时间内,仍不能作出是否同意回避的决定,审判活动无法进行;二是指当事人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回避,需要另行更换人员的,可以延期审理。
  
  第一百四十条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综上所述,刑诉法165条规定说的是法院的审判规定,在影响到审判的情况下可做出延期审理,具体情况有需通知新的证人到场的或重新鉴定的,需补充侦查以及当事人因回避不能审判的这三种情况可延期审理。若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总结: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对于刑事诉讼法中的法律规则,那么刑诉法165条规定内容有哪些呢?制定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法定的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一般在什么时候才会提到继承的顺序,说到继承人顺序呢?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通常在法定方式继承遗产的时候,需要严格区分继承人的顺序。那么此时法定的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详细内容我......


·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区别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区别是什么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区别有: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发债目的不同。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抵押担保方式不同。转股价的确定......


·境外旅游纠纷怎么解决
      境外旅游纠纷怎么解决一、境外旅游纠纷怎么解决据统计,在法院审理的出国旅游诉讼中,人身伤害事故引起的纠纷占了将近一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解除收养关系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一、解除收养关系财产分割怎么处理?根据我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存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或者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或者送......


·意定监护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意定监护制度的内容有哪些?一、意定监护制度的内容有哪些?意定监护监督人,是由法院选任、就监护人对监护事务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法院报告之人。意定被监护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智力水平......


·要求广电总局信息公开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要求广电总局信息公开的申请流程是什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两种信息公开方式,一种是主动公开,另一种是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利依法要求广电总局信息公开,但是要依照一定......


刑诉法165条规定包括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