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最新离婚证样本是怎样的

  一、最新离婚证样本是怎样的
  
  离婚证的样本大小与旧版相仿,封面颜色为红咖啡色。离婚证上是烫银的国徽,不再有拼音标注。
  
  二、离婚证内容
  
  离婚证里第1、2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章,以及办理离婚登记的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章。
  
  第3、4页是贴有离婚登记人2寸彩色照片(与《结婚证》不同,照片只有登记人一人,而不是当初结婚人二人),以及离婚登记双方的姓名、性别、国籍、生日、身份证号信息。
  
  三、离婚证颜色
  
  新结婚证、离婚证的封皮封底颜色均为紫红色,一改以往结婚证大红色、离婚证绿色的格调。传统观念上,人们总觉得离婚不是好事,证书颜色就是这一种观念的体现。而新结婚证、离婚证统一为紫色,则体现了“新人新家美好祝福、好合好散各找幸福”的人文关怀观念。两人结婚是一种幸福,两人不适合生活在一起,离婚去寻找各自的幸福,同样是一种幸福。
  
  四、离婚登记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离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l、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六、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可以看出,新版离婚证无论是在颜色设计还是内容设计上,都更加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一改往日人们觉得离婚是一件坏事的思想。两个人离婚去各自追求属于自己的新的幸福,也是一种幸福,也可以受到祝福。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我们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以上就是关于最新离婚证样本的介绍,想要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向律师进行咨询。
  
  
总结:一、最新离婚证样本是怎样的离婚证的样本大小与旧版相仿,封面颜色为红咖啡色。离婚证上是烫银的国徽,不再有拼音标注。二、离婚证内容离婚证里第1、2...#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交通事故要关押多久才能判刑?
      一、交通事故要关押多久才能判刑?一般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拘押后六个月左右能够宣判,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


·走私核材料罪可以判缓刑吗?
      走私核材料罪可以判缓刑吗?是不可以的,不符合条件。走私核材料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核材料,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行为。犯本罪......


·什么是工伤认定
      什么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


·离婚房产有贷款怎么办?
      婚姻本就讲究你情我愿,主张自由婚姻,通常自愿离婚后您最关心的就是房子的归属问题,特别是离婚房产有贷款,而自己又不想一起还的情况下,是可以去银行申请转让办理贷款手续,那么我们就给您总......


·山东量刑实施细则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任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特别是对社会有严重影响,对他人的身体健康以及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害的犯罪行为都会收到刑法的制裁,从而来保障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不......


·刑法对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定罪标准?
      刑法对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定罪标准?一、刑法对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定罪标准?刑法对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


最新离婚证样本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