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缓刑人员是否开除公职 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可以说公职人员犯罪是很可怕的,由于其手里掌握着一定的职权,因此要是其利用职权实施犯罪的话,往往给国家、集体、个人造成的损害都是很大的。那要是在判刑的时候被判缓刑的话,此时缓刑人员是否开除公职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人员是否开除公职
  根据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资待遇如何处理的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不叙职务的临时工作。为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除利用专业技术进行犯罪活动被判缓刑的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术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按低于开除留用察看人员工资待遇发给临时工资。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考验期满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的规定,及第四条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期满释放收回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资待遇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拘役期满释放后,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收回的,分配适当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重新确定的职务和工资等级应低于拘役前的职级和工资待遇的规定,您的朋友被判缓刑后,不一定被开除公职。
  二、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1、对于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犯罪分子,在何种情况下应当撤销缓刑,到底违反哪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刑法未规定,只笼统规定一个“情节严重”,这十分不利于司法实践的具体操作,应当将情节严重、违反何种法律、法规明确化,甚至量化。我们认为借鉴国外有关立法例,可将以下情形规定为情节严重:其一,缓刑犯严重、持续或者多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但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行为。其二,缓刑犯持续或者多次脱离考察机关的监督管理,并因此有理由怀疑他将再次危害社会或者犯罪。其三,虽未构成犯罪,但严重违法,且屡教不改,达到可以处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程度的。2、缓刑撤销的基本价值是迫使缓刑犯遵守监督考验制度,积极改恶从善。但对大法不犯,小错不断的缓刑犯,缓刑撤销应慎重使用。我们认为,对虽具撤销缓刑之可能性,但其情节并不重大,还可使用其他手段来矫正时,可以规定“缓刑延长期”制度,即对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缓刑犯延长一定缓刑考验期,当延长缓刑考验期的措施不足以惩戒缓刑人员时,行为人有继续违反缓刑监督管理的行为,可以撤销缓刑。我们知道要是公职人员犯罪并且同时被判缓刑的话,并不一定就是会被开除公职的,此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处理才行。当然,在缓刑的考验期期间要是再有犯罪的话,就会被撤销缓刑,然后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总结:可以说公职人员犯罪是很可怕的,由于其手里掌握着一定的职权,因此要是其利用职权实施犯罪的话,往往给国家、集体、个人造成的损害都是很大的。那要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注册资本高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注册资本高的法律风险有哪些?2014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修订《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说注册资本没有认缴最低限额,同时认......


·域名备案需要资料都有什么?
      域名备案需要资料都有什么?现阶段我国对于管理域名备案的方面的规定是比较严格的,因为它切身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违法传播不良信息等。所以现在在相关部门进行域名备案时需要准备许多材料证明......


·刑事案件申诉可以看之前的卷宗吗?
      我们都知道由于各种原因刑事案件立案之后进行调查往往会遇到很多困难,并且很多人都希望刑事案件申诉可以看之前的卷宗,那么事实上刑事案件申诉可以看之前的卷宗吗?今天网就来给您说说刑事案件......


·一、 交通事故后对方不出面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不出面怎么办?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可以要起诉到法院。1、先找交警,让他们出交警事故事及相关证明(你说要到法院告),他......


·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行为该怎样定罪?
      可以说国家工作人员手里基本都是掌握有一定的职权,而有些时候往往就会利用自己的职权来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其中就包括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那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行为,一般......


·因为疫情假期延长工资怎么算
      因为疫情假期延长工资怎么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


缓刑人员是否开除公职 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