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有的人来电咨询我们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但其实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只有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才能适用缓刑。因此要是罪犯被判管制的话此时是不存在缓刑的,那实践中一般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律中规定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问。缓刑是对所判处的刑罚有条件的不执行,为了考验犯罪人是否遵守这种条件,就要在决定缓刑的同时,确定一个对犯罪人进行考验的期限,这便是缓刑的考验期限。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可见,缓刑考验期限不得短于原判刑期,可以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期。(一)拘役的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一年,最高不能超过五年,在此范围内,缓刑考验期限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罚。(二)必须注意原判刑期与缓刑考验期限的比例关系,一般来说,考验期限应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例如,对于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五年,对于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三年,虽然也是合法的,但不太合适。(三)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不能折抵考验期限。因为缓刑考验期限不是刑罚执行期限;规定考验期限是为了考察犯罪人在此期限内是否遵守一定条件,如果将羁押日期折抵考验期限,就失去了规定考验期限的意义;先前的羁押期实际上也是人民法院考察犯罪人有无悔罪表现,从而决定是否宣告缓刑的日期,不能折抵考验期限。
  二、缓刑考验期内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阅读了上文之后,我们知道因为管制刑不能适用缓刑,因此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其实也是不存在的。但对于被判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讲,就会有很大可能同时适用缓刑。这种情况下也会涉及到缓刑考验期限的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有的人来电咨询我们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但其实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只有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租赁备案租房网签影响是什么?
      租赁备案租房网签影响是什么?1.网签后业主资质经过核实会更加可信,盘源信息也更加可靠,以后找房子可能会更方便、快捷,交易的流程也更加清晰。2.交易过程全部信息化后,可以缩短买卖双方交易递......


·醉驾在法庭上自辩要怎么说?
      醉驾在法庭上自辩要怎么说?敬爱的法官:经过法庭教育,我深刻地认识到我这次醉驾的严重危害。我感到非常幸运:假如警察叔叔没及时发现我喝醉酒并迅速将我擒获,我可能会酿成一次惨重的车祸,必......


·工程质量监督资格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监督资格是怎么规定的?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实行社会监理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有监理员岗位,质量监督现在实行监督工程师制度。监督工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土木工程类大专及其......


·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最多几次
      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最多几次最多两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


·根据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的对象?
      根据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的对象有哪些一、根据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的对象有哪些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


·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有的时候夫妻虽然想要起诉离婚,但却发现此时并不满足起诉离婚的条件,因此也就不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实践中,究竟夫妻在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才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


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