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员工入职不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劳动关系就是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在入职之后,但是有的人对此不是很了解,导致很多劳动者不能通过劳动关系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给自己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那员工入职不签劳动合同会怎样?下面就详细介绍。其实在现在,只要双方明确了合同的具体内容,比如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那么即使是入职须知,也算是签订了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随着计算机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应用,现在许多公司都会以传输邮件的形式跟员工确定签约方向,虽没当面跟员工说明工作的主要情况,但只要双方就主要内容确定到了就可以,目前一般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沟通。所以,只要你跟公司签的入职须知有说好具体情况的,那么公司那边对积极签劳动合同没什么过错,不用为此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当然,要是公司发的入职须知只是通知几点到达公司什么的,根本没说明工作内容以及报酬什么的,那么就要注意及时提醒公司该签正式的劳动合同了。要是对方不肯签的,就要注意积极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而在法律上,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公司没签劳动合同的,那么可能要接受下面的处罚:1、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要是一直没去签劳动合同的,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那么不仅得按规定支付规定的工资,还得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这个情况下,支付的时间最多是11个月。2、没签劳动合同,将面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属于第一种情况的,那么就是在从用人单位开始启用劳动者之日起满一年了,那么在这个时间段的就不再是支付二倍工资了,而是直接要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劳动法规定任何企业都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内容就是在约束双方,防止其中的一方在日后工作中违约给另一方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劳动法更多的保护的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此劳动者要十分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
  
  
  
总结:劳动关系就是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在入职之后,但是有的人对此不是很了解,导致很多劳动者不能通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如果肇事逃逸能判几年?
      一、如果肇事逃逸能判几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


·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很多人在前一次婚姻中可能就生育了子女,因此要是再婚的话,就担心自己不满足生育条件了。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究竟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呢?而此时有需要提供哪些的材料才可以?下文......


·绍兴机动车牌照补办的流程
      绍兴机动车牌照补办的流程一、绍兴车牌遗失补办要带什么证件如果是个人车辆,车主带上自己的行驶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只要报出自己的车牌号)就可以。如果户籍在大市以外,除了带个人身......


·贩毒未遂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贩毒未遂的认定是什么在司法实务中以毒品实际的具体交付行为来作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志,既是基于对既遂形态的行为犯量的规定性,同时也是由主客观相统一的严格犯罪构成要件所决定的。认为......


·延长传唤的法律依据是?
      一、延长传唤的法律依据是?《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


·公司法中关于工会的权利划分是什么?
      公司法中关于工会的权利划分是什么劳动者依法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虽然该规定中的“其他形式”应该包括工会形式,但毕竟没有明确赋予工会以协商权,使工会在......


员工入职不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