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有期徒刑15年最多可以减多少年刑

  我国法律制度和司法审判存在的目的,除了要对一些犯罪活动进行惩治以外,其中最主要的目的还是要想通过法律的手段,能够感化当事人,让当事人确实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进入社会以后可以重新开始做人。所以面对有些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减刑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有期徒刑15年最多可以减多少年刑?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有期徒刑15年最多可以减多少年刑?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二、相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以上资料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期徒刑15年最多可以减多少年刑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刑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针对有一些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减刑的时候最多可以进行一半的减刑,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话,有可能会减刑7年六个月,但是在实行减刑的时候是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我国法律制度和司法审判存在的目的,除了要对一些犯罪活动进行惩治以外,其中最主要的目的还是要想通过法律的手段,能够感化当事人,让当事人确实认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办理二手房登记时的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二手房登记时的流程是怎样的二手房购买后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个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四个程序:1、申报房屋产权人,包括共有人在内,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


·破产撤销权的行使主体
      破产撤销权的行使主体破产撤销权是指破产管理人拥有的对债务人临近破产程序开始的期间内实施的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予以撤销并将撤销利益复归破产财团的权利。《中华人民共......


·租赁合同到期函怎么写?
      租赁合同到期函怎么写?致:贵方与我司于年月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编号为,由贵方承租我司栋号为栋厂房。《合同》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根据《......


·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一般来说,施工建设的过程需要一个漫长的时间,快则半年到一年,慢则两三年都有可能,为了防止双方中途反悔造成巨大的损失一定需要签订工程合......


·一、合伙企业解散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一、合伙企业解散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


·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的区别有什么?
      现如今,国家为了发展,越来越多的国际贸易公司成立,国家的进出口业务也越来越多,在国际贸易交易中,可能会因为交易双方的不信任,为了保证交易能够按照合同要求的进行,很多国际贸易公司都会......


有期徒刑15年最多可以减多少年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