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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金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保证金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企业单位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在刚开始签订合同的时候在合同当中有这样的规定,建筑工程完工并且质量检验过关以后,并不会一次性把所有的工款全部支付给建筑方,是需要预留一部分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工程质量保证金规定是怎样的?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规定是怎样的?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第四条 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二、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程度鉴定
  
  目前应执行《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90)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屯50292-1999),不宜公执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缺陷表面看可能是施工原因,但由于建设项目是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地质勘测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参与的,任何一方的过失,都可能造成建筑工程质量缺陷。
  
  1、鉴定的一般方法。
  
  其目的在天核实鉴定对象的基本事实,方法包括:
  
  (1)对地质勘察报告的检查
  
  (2)对设计图的复核
  
  (3)对影响安全性指标的施工质量检查、检测(如混凝土强度、砌体强度、钢筋钢筋检测,构件截面尺寸复核,主体结构布置调查等)
  
  (4)对材料质量的调查
  
  (5)对工程建设中管理与变更信息的调查。
  
  2、鉴定必须的资料。
  
  该类鉴定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1)工程设计资料(应包括所有的修改及变更)
  
  (2)施工验收资料(检测数据、试验报告、施工日记、分部分项检验资料)
  
  (3)地质资料
  
  (4)监理资料
  
  (5)变更指令。
  
  三、要向开发商争取商品房质量保证金
  
  1、保证完整的退房权利。当出现开发商违约、购房者有权退房时,购房者应该有退房的选择权,并且明确退房时如何处理,不退时又怎么对待
  
  2、把广告写进购房合同。直接在合同中约定广告视为合同的一部分,或者把广告的内容以合同条款形式明确下来
  
  3、让促销宣传落到实处。对于开发商为促销提出的很多承诺,不仅要以书面方式确认下来,而且要保证这些促销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4、自列清单要求开发商履行告知义务。购房者对于自己想要了解的信息,比如房屋使用年限、小区规划、面积测量报告等等,要求开发商进行告知
  
  5、购买期房时要求分期付款。签订预售合同时,购房者可以先支付定金,然后在交房和过户时再支付房款
  
  6、完善“规划条款”。不仅要把小区平面布局图附在合同中,而且应该要求开发商将布局图中的很多内容标注清楚,比如层高、方位、小区出入口、绿化率、商铺市场定位等
  
  7、莫忘“会所条款”。对于拟配备会所的楼盘,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会所权属、功能、交付日期、是否对外开放、是否收费等
  
  在上文当中,我们针对工程质量保证金规定是怎样的问题,为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在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办法当中,针对保证金预留的比例期限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等,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其实预留保证金,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可以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进行管理。在工程质量都过关以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将质保金进行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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