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关于房子的产权属于每个公民比较重要的不动产,由于大家

  在我国,关于房子的产权属于每个公民比较重要的不动产,由于您在生活当中购买房子时所使用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所以我国法院近年来接到越来越多的关于房产权纠纷的案件,其实公民在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房产纠纷的时候,一定要对相关流程有所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房产权纠纷案需要遵循什么流程?
  一、房产权纠纷案需要遵循什么流程?
  对于房产纠纷,如果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无效,或者双方明确约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就应按《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专属管辖规定,向不动产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证通知书》,并通知交费。如七日内未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6、开庭审理。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二、房产纠纷官司,需要注意什么?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索赔时,就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质量与合同及开发商承诺事项不符,给住户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客观证据材料等。其次,如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终审(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最后,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房产诉讼时,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在上文当中我们详细的为您介绍了,房产权纠纷案需要遵循什么流程把相关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看出,在起诉房产纠纷的时候,流程还是相关清晰的。首先您需要确认被告,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提交相关的证据进行举证以后,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立案,开庭审理。另外关于房产纠纷诉讼的时候,您一定要注意相关有效证据的提交。
  
  
  
总结:在我国,关于房子的产权属于每个公民比较重要的不动产,由于您在生活当中购买房子时所使用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所以我国法院近年来接到越来越多的关于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区别有哪些
      不管是寻衅滋事罪还是聚众斗殴罪,其对社会公共秩序都是造成了一种破坏,因此对触犯这两种犯罪的行为人都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在存在相似之处的同时,也有一些具体......


·当事人对批捕不服怎么处理?
      一、当事人对批捕不服怎么处理?当事人对批捕不服的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七十四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对该机关作出......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注销都有哪些情况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注销都有哪些情况1.解散事由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


·人力资源公司是中介吗?
      人力资源公司是中介吗?是不是骗人的?一、人力资源公司是中介吗  劳务中介一般情况下,属于民法的范畴。而人力资源公司则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  在用工过程中,人力资......


·企业股东抽逃出资算犯罪没
      企业股东抽逃出资算犯罪没不一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


·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 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有哪些
      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有哪些?据我们所知,在我国,小区的人们为了共同维护小区的合法权益,经过您开会进行选举业主委员会,以此来保障您的利益,而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在......


在我国,关于房子的产权属于每个公民比较重要的不动产,由于大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