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抢夺武器装备罪判多久,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为了使人民的权益得到保障,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只有特定由职权的主体才能持有枪支,普通公民持有或者抢劫枪支的行为是违法的,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各项罪名,并且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根据这些处罚规定,抢夺武器装备罪判多久?
  
  一、抢夺罪认定: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二、抢夺武器装备罪判多久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抢夺罪是典型的数额犯,也就是说,构成本罪需要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额,否则不认为是犯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究竟多少钱,各地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在这个范围内,自行决定。
  
  三、抢夺武器装备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所有权。部队的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是战斗力的主要物质基础,保证其不受非法侵占,是巩固部队战斗力的客观需要。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事物资的行为,直接造成部队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损失,将给部队建设带来严重危害。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窍、抢夺武器装备、军事物资的行为。
  
  盗窃,是指采取秘密窃取的方法非法占有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行为。
  
  抢夺,是指采取乘人不备、公然夺取的方法非法占有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行为。
  
  盗窃、抢夺的对象是部队在编的、正在使用的和储存备用的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不包括已确定退役报废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因为退役报废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已不能直接形成部队的战斗力。
  
  军用物资是指除武器装备以外,供军事上使用的其他物资,如被装、粮秣、油料、建材、药材等。武器装备的重要零件、部件应以武器装备论。用于实施和保障作战行动的军事动物,如军马、军驼、军犬、军鸽等,应视为武器装备。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不受部队隶属关系的限制,即这个部队的人盗窃、抢夺那个部队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现役军人盗窃、抢夺预备役部队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均属盗窃、抢夺部队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正在生产过程中,尚未交付部队的产品和物资,不能视为部队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
  
  盗窃、抢夺军用物资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可以参照本法第264条和第267条对盗窃罪、抢夺罪的数额标准从严认定。
  
  本罪为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具有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其中一种行为就构成本罪;具有两种行为的,仍为一罪,不实行并罚。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所有军人,即本法第450所规定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盗窃、抢夺行为为将侵害部队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所有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却希望这种危害结果发生。从司法实践看,实施本罪的行为人都企图实际占有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因此其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目的,属于直接故意犯罪。
  
  抢夺武器装备罪是抢劫罪的一种,但是由于此种行为的恶劣性,故而期处罚标准是较其他的抢劫罪的量刑时要高的,具体来说,抢夺武器装备罪判多久?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触犯本罪的,轻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重则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总结:为了使人民的权益得到保障,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只有特定由职权的主体才能持有枪支,普通公民持有或者抢劫枪支的行为是违法的,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法人实际控制人指的是什么
      公司法人实际控制人指的是什么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


·二手房买方违约判赔20%合理吗?
      买二手房违约,法院会判赔偿20%的违约金吗?一般来说,20%是约定违约金中较高标准。实际上,法律对此没有严格限制,只要不显失公平,法院将依照合同约定判决。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


·民事诉讼中委托代理人可以作为证人吗?
      民事诉讼中委托代理人可以作为证人吗?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如果当事人本人不便处理案件,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亲属、社区工作者和律师都可以成为民事诉讼代理人。而证据是法院最终做出裁决的......


·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判决需要多长时间
      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判决需要多长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方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方式?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怎么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


·一、现在小车醉驾了怎么处罚?
      一、现在小车醉驾了怎么处罚?醉驾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


抢夺武器装备罪判多久,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