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死刑包括哪些内容 多少岁不能判死刑

  在构成了犯罪的情况下,其实不一定就会被依法追究行为责任,因为此时很有可能并不符合刑事犯罪的主体资格。而在量刑处罚的时候,也要注意有一些犯罪是不能被判死刑的。那法律中规定通常多少岁不能判死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死刑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
  死刑,又被称为生命刑或者极刑。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在当代,都存在死刑。那么,死刑究竟是什么呢?所谓死刑,指的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值得一提的是,死刑立即执行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即法院判决和执行的,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判决和执行死刑立即执行。在我国,死刑并非仅仅指死刑立即执行。根据我国的国情,我国独创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也即是说,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方面内容。对于前者,是指在判决后押赴刑场处死;而对于后者,则是在判决后押往监狱进行关押,在缓期二年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而如果在这两年缓期二年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则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二、多少岁不能判死刑?
  死刑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并非只要触犯死罪的人都能被判处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面的犯罪主体不能被判处死刑:1、 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2、 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司法解释,这里的“审判时”应作扩大解释,即包括羁押期间时怀孕的情况;此外,“怀孕的妇女”也应扩大解释到包括流产在内。这是基于保护无辜胎儿和避免司法机关人员采用逼迫流产等审讯方法。3、 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条款,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老人一般不适用死刑。但有一种例外,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还是可以判处死刑的。
  三、适用死缓的条件有哪些?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那么,哪些人可以适用死缓呢?根据我国《刑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1、 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2、 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死刑问题,是关系到生命的大事,因此法院在审理死刑案件时,会以非常审慎的态度来对待,法律也设置了严格的死刑复核程序来限制死刑,防止错失误杀。至于多少岁不能判死刑,我国法律中没有做出直接的规定,不过一般在犯罪的时候未满18周岁的罪犯是绝对不能判处死刑的。而对于那种已满75周岁的老人,则是可以不判处死刑。
  
  
  
总结:在构成了犯罪的情况下,其实不一定就会被依法追究行为责任,因为此时很有可能并不符合刑事犯罪的主体资格。而在量刑处罚的时候,也要注意有一些犯罪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什么情况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什么情况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什么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类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包括侵......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手续费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手续费是多少有限责任公司减资手续费是不需要支付的。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减资......


·劳动诉讼的追诉期是多少
      劳动争议诉讼期限为一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


·行政强制执行其主要特点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其主要特点是什么?一、行政强制执行其主要特点是什么?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3.强制执......


·村干部侵占集体财产怎么办?
      村干部侵占集体财产怎么办?村干部滥用职权,侵占集体财产的,村民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村干部所作的决定,并赔偿村集体因此而造成的......


·旅游合同纠纷处理机制方式有哪些
      旅游合同纠纷处理机制方式有哪些?一、旅游合同纠纷处理机制(一)协商协商,又称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所发生的旅游合同纠纷。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的法律,政策的规定,......


死刑包括哪些内容 多少岁不能判死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