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盗窃危险物质罪怎么判的

  我们生活周围都存在危险物质,如火药等,那么盗窃危险物质罪怎么判?盗窃危险物质罪是指偷偷地盗窃爆炸物、弹药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物品。这些危险物品在我们生活中虽不常见,但却事实存在的,也被安全的保存好,但是还是有不法分子偷窃它们去制造恐怖事件,危险着我们的生活环境。具体就让我们带着您了解一下。
  
  盗窃危险物质罪怎么判
  
  一、构成
  
  1、客体。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对象是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件等物质。
  
  2、客观要件。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行为是秘密窃取或者公然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根据2001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定罪:
  
  (1)盗窃、抢夺以火药为动力的发射枪弹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
  
  (2)盗窃、抢夺军用子弹10发以上、气枪铅弹500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100发以上的;
  
  (3)盗窃、抢夺爆炸装置的;
  
  (4)盗窃、抢夺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00克以上或者烟火药3000克以上、雷管30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米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该司法解释颁布时间早于《刑法修正案(三)》,因此,对《刑法修正案(三)》中增设的盗窃、抢夺危险物质罪的罪量要素未作规定。
  
  3、主观要件。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二、处罚
  
  根据刑法第127条第1款(《刑法修正案(三)》第6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2款(《刑法修正案(三)》第l条)规定,犯本罪而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犯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而情节严重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4条第2款之规定,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本条第1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5倍以上的;
  
  (2)盗窃、抢夺军用枪支的;
  
  (3)盗窃、抢夺手榴弹的;
  
  (4)盗窃、抢夺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的;
  
  (5)达到本条第1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这里的国家机关,是指依法能够装备、使用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是指现役军人、武警官兵、警察(包括司法警察)等。民兵,是指依法组成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的成员。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盗窃危险物质罪怎么判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见只要犯了这个罪的人,情况好一点的都要判三年,最终的要判死刑,从量刑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个罪的严重程度。所以对于那些危险物品,您还是能远离就远离,比较对谁来说,都不是好东西。详细内容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总结:我们生活周围都存在危险物质,如火药等,那么盗窃危险物质罪怎么判?盗窃危险物质罪是指偷偷地盗窃爆炸物、弹药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物品。这些危险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竞聘上岗如何规定?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竞聘上岗如何规定?企业改制劳动者安置问题是关系民生的大事,每个企业都应该处理好。按照有关法律条例规定,职工分流安置有四种方式: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内部退养,协议保留......


·行政诉讼第三人地位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第三人地位是怎样的一、行政诉讼第三人地位是怎样的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法律地位与原告、被告类似。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的权利和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等......


·一、根据法律规定财产分割车辆怎么写?
      一、根据法律规定财产分割车辆怎么写?1、可以约定归一方所有,然后给另一方一定数额金钱补偿,也可以将车出售然后双方分钱,总之协议可以按你们双方意愿来写,只要是自愿。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对辞退员工有何补偿?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对辞退员工有何补偿?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


·房子是我们的安生立命之所,同时,由于房价的与日俱增,房子对于
      房子是我们的安生立命之所,同时,由于房价的与日俱增,房子对于您的意义更是无需多说。正因为如此,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争夺房子的产权而引发的一些家庭矛盾也越来越常见。您再对房产进行起诉的......


·呼和浩特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办法是什么?
      呼和浩特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办法是什么?修建公路可以说是我们国家的大型基础设施,而且也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但是公路工程质量的好坏决定着交通道路的安全。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主要是总结公路建......


盗窃危险物质罪怎么判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