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伤认定 鉴定时间限制多久,认定程序有哪些?

  劳动者因为工作受伤,经过救治之后肯定想要申请工伤赔偿。此时,第一步,便是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很多人对于工伤认定并不了解,从而影响到赔款的发放。那么,就由我们对“工伤认定 鉴定时间限制多久,认定程序有哪些?”等问题进行简单介绍。
  
  一、鉴定时间限制
  1、伤残鉴定又名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情况越早鉴定对劳动者越好。2、一般情况下是工伤认定后马上可以做,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单位有一方要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是声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就要再等60天。3、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
  二、认定程序
  提交材料——审核——核实——中止——决定——送达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 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 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认定程序有哪些?”的基本回答。总体而言,工伤认定是越早越好,因为越早,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能够获得的赔偿也可以相应增多。并且,最迟必须在一年之内进行,受理部门是劳动局。同时,认定程序较为简单,提交的材料共四种, 包括申请表,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等。
  
  
  
总结:劳动者因为工作受伤,经过救治之后肯定想要申请工伤赔偿。此时,第一步,便是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很多人对于工伤认定并不了解,从而影响到赔款的发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管辖权异议申请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管辖权异议申请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当事人申请管辖权异议的时间有何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中间未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中间未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中间未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


·工伤赔偿后离职复发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吗
      工伤赔偿后离职复发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吗一、工伤赔偿后离职复发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吗?工伤职工离职之后,旧伤复发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


·共同侵权后怎么进行赔偿
      共同侵权后怎么进行赔偿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能够确定各个侵权人的具体行......


·在我国几个人打一个人算聚众斗殴
      在我国几个人打一个人算聚众斗殴?第一,聚众斗殴罪所要求的三人以上,并非是聚众斗殴的各方都要达到三人以上,而只须具备其中一方人数达到三人或超过三人,则对聚众斗殴的各方均能认定其聚众斗殴......


·征地补偿安置农民权益保障措施有哪些
      征地补偿安置农民权益保障措施有哪些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我国已进入了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时期,通过土地征用来实现城市扩张,是当......


工伤认定 鉴定时间限制多久,认定程序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