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不管是社会财产安全还是我们个人的财产安全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在生活中如果出现他人故意对我们的财产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是要进行一定的损害赔偿的,那么财产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财产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哪些1、事故须发生建筑施工过程中。一项工程的建设一般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一系列过程。作为整个建筑活动的一部分,施工过程主要包括建造和安装两方面内容。建造是指对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营造的行为。安装主要是指与工程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的装配及较大规模的装修装饰活动。人身伤亡只有发生在建造和安装两个工作环节的进行过程中,才构成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如工程竣工验收后倒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害,不属建筑施工事故的范围。2、事故须发生在建筑施工工作区域。这里的工作区域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因建造、安装等施工活动需要而必然到达的区域,包括施工现场、搬运建筑材料途中、拆装运输机械设备途中等。3、事故受害人须为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建筑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职工、雇员、帮工、学徒工等,其根本特征是成为该企业或组织的成员并为工程建造、安装提供个人劳务。4、事故受害人须有损害事实。确定民事赔偿责任应遵循"无损害、无赔偿"的原则,即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基础。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也必须以受害人有损害为必要条件。如果只是出现意外事件、作业人员过失行为或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没有发生人身、财产上的损害,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只能从管理上严格措施,或对责任人员进行教育或纪律处分。5、作业人员的致害行为及有关物件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需要明确地是,只有作业人员的行为是为工作需要和必须的,才构成施工事故。如果是作业人员因施工以外的原因,如职工殴斗造成人身伤害,不属建筑施工事故,应按一般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处理。引起损害发生的有关物件主要指工程倒塌、机械设备毁坏、安全设施失当以及其他意外情况。有工作期间造成的财产损害以及一些民事赔偿责任等财产损害,在满足上文中提到的条件下都构成财产损害赔偿的要件,但实际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律师为你解答。
总结:不管是社会财产安全还是我们个人的财产安全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在生活中如果出现他人故意对我们的财产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是要进行一定的损害赔偿的,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司法鉴定需要本人到场吗
一,司法鉴定需要本人到场吗司法鉴定应有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女性作妇科检查的,应当由女性司法鉴定人进行;需对未成年人身体检查的,其监护人到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委托人或被鉴......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吗?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吗?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
·安置房土地是划拨的吗
是的。安置房不是商品房,所属土地是划拨性质。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在成本构成上的差别在于有没有交出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
·宁波信息公开条例
宁波信息公开条例一、基本含义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
·一、网签购房合同可以退吗?
一、网签购房合同可以退吗?购房网签后可以退房,但需要双方协商自愿、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如下:一手房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同意后一起带着身份证、网签合同、......
·开车玩手机的处罚是怎样的
开车玩手机的处罚是怎样的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开车玩手机已经违法,会进行相应的警告并且处两百元以下的罚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了在驾驶过程当中驾驶员的行为规范,如果违反了法律规......
财产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