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买卖交易税费怎么收费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收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那么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的时候,需要交纳哪些税费,而具体又是怎样收费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买卖要缴纳哪些税费
  
  (一)买方交纳
  
  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征收
  
  2、契税:97年10月1日前购买的房屋按交易金额6%征收;97年10月1日至99年8月1日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3%征收;(代征)99年8月1日后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1。5%征收。(代征)
  
  3、书证费:10元、证;
  
  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
  
  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0。5。(代征)
  
  (二)卖方交纳
  
  1、个人所得税:出售满五年唯一住房的,按申报价的1%征收,不满五年的,按申报价与房屋原值的20%征收;
  
  2、营业税:满五年的房屋,普通住宅免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收差额的5。6%;不满五年的,全额5。6%;
  
  3、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收取。注:如申报成交价低于市场价的,按评估价计价征税费。
  
  (二)房屋所有权赠与登记的:1、契税:房屋价值的3%(代征)[97年10月1日前赠与的按6%计征];2、印花税:房屋价值的千分之0。5(代征);3、交易服务费:房屋价值的1%;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加5元;5、书证费:10元、证。
  
  (三)单位房屋买卖的: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金额各收取0。5%;2、契税:97年10月1日前按成交金额6%计征,97年10月1日后按成交金额3%计征(代收);3、书证费:10元每证;
  
  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千分之0。5(代征)
  
  二、房屋买卖税费如何计算
  
  买方:
  
  1、契税:1.5%×总房价(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3%×总房价
  
  2、交易手续费:2.5元×建筑面积
  
  3、合同印花税:0.05%×总房价
  
  4、中介费:1%×总房价
  
  5、权证印花税:5元
  
  6、登记费:80元
  
  7、配图费:25元
  
  若需贷款:抵押登记费公积金100元,商业或者组合贷款200元。
  
  若要公证:买卖合同公证0.3%以下×总房价。抵押合同公证贷款额×0.1%
  
  卖方:
  
  A、普通住宅
  
  1、满五年 营业税免收 未满五年5.55%×房屋总价
  
  2、交易手续费:2.5元×建筑面积
  
  3、合同印花税:0.%×总房价
  
  4、个人所得税 满五年且是唯一一套住宅免收。未满五年 差额×20%或者总价×1%
  
  5、中介费1%×房屋总价
  
  B、非普通住宅
  
  1、满五年 买进卖出差额的5.55% 未满五年5.55%×房屋总价
  
  2、交易手续费:2.5元×建筑面积
  
  3、合同印花税:0.05%×总房价
  
  4、个人所得税 满五年且是唯一一套住宅免收。未满五年 差额×20%或者总价×2%
  
  5、土地增值税 未满三年总房价×0.5% 满三年未满五年 总房价×0.25%
  
  6、中介费1%×房屋总价
  
  普通住宅的三个标准(需同时满足)
  
  1、房屋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3、内环单价低于17500元、平方米 内环线以外外环线以内单价低于10000元、平方米 外环线以外单价低于7000元、平方米。
  
  否则也是按照非普通住宅计算税费。
  
  阅读完上述内容后,相信您已经知道房屋买卖交易具体需要交纳哪些税费,而具体的纳税标准又是怎样的吧。其中,卖方与买方所要缴纳的税费是不同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收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那么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的时候,需要交纳哪些税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非法集资诈骗如何告,起诉流程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炸呢,互联网虽说带来了许多的便利,可同时也让不法分子有了更多的渠道进行诈骗。诈骗的手段也越来越高级,诈骗分为个人诈骗和团伙集资诈骗,诈骗的方式其实我们在日常生活......


·解除合同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的?
      解除合同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的?一、解除合同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 ......


·在孩子出生后遗弃小孩犯罪吗
      在孩子出生后遗弃小孩犯罪吗一、什么是遗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


·女方什么样的情形属于重婚
      女方什么样的情形属于重婚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


·一、买房子什么时候开始还贷款 首先房屋贷款的还款时间是以银
      一、买房子什么时候开始还贷款首先房屋贷款的还款时间是以银行放款的次月就必须要开始按月偿还了1、如果不按时偿还会面临相应处罚,如房屋被查封、遭到银行起诉、计入央行数据库的黑名单等;......


·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登记?
      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登记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


房屋买卖交易税费怎么收费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