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咨询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法治社会中需要用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离婚过程中需要一走法律程序,因为离婚案件的处理对律师的经验要求特别高,而律师的从业年限也会影响到案件代理费的标准,一般都要按照实际情况缴纳高额的律师服务费,那夫妻离婚咨询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执业律师代理参与案件的调解,诉讼,除每件收取3000-5000元的办案手续费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协商收费:争议标的另加收费比例1万元以下免收1--10万元(含10万元) 标的额乘(6%--9%)10--20万元(含20万元) (标的额-10万元)乘(4%--8%) (1--10万元部分收费)20--50万元(含50万元) (标的额-20万元)乘(3%--6%) (1--10万元部分收费) (1--20万元部分收费)50--100万元(含100万元) (标的额-50万元)乘(2.5%--5%) (1--10万元部分收费) (10--20万元部分收费) (20--50万元部分收费)1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标的额-100万元)乘(1%--2%) (1--10万元部分收费) (10--20万元部分收费) (20--50万元部分收费) (50--1,00万元部分收费)1000万元以上 (标的额-1000万元)乘(0.5%--1%) (1--10万元部分收费) (10--20万元部分收费) (20--50万元部分收费)(50--1,00万元部分收费) (100--1000万元部分收费)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可以减低收费.二、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长,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解决婚姻问题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来进行,不判离双方仍然是夫妻,财产仍然属共有,不分彼此,所以法院一般在离婚诉讼中就诉讼费用的处理掌握为由双方共同承担。
总结:我们知道,在法治社会中需要用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离婚过程中需要一走法律程序,因为离婚案件的处理对律师的经验要求特别高,而律师的从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收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收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办法是什么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
·没有履行合同可以告诈骗吗
不一定是诈骗,判断未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诈骗,要根据当事人的动机,进行推断,若是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一般不构成诈骗。合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行为区别,首先在于主观方面的不同,合同诈骗是以签订......
·版权登记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版权登记合同纠纷如何解决?版权是作者对文学、摄影等作品所拥有的权利。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版权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实践中由于版权登记合同引起纠纷的情形并不在少数,当事人双方发生......
·股权转让可以解除吗
股权转让可以解除吗一、股权转让的概念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
·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支付双倍工资
可能有一些法律知识比较健全的劳动者也知道,公司在刚开始和自己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时候,一个月之内没有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是支付的双倍工资作为赔偿的。同理,这部分职工在劳动合同到期以......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可以晚于合同开始时间吗?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可以晚于合同开始时间吗?1、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可以晚于合同开始时间,劳动合同可以提前订立,也可以延后订立,但最多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以签订之日为准,为维护合法......
夫妻离婚咨询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