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伤鉴定最佳时间怎么办?

  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工伤认定标准赔偿程序及法律规定是什么在认定之后才能进行办理相关赔偿的事项,一般而言,伤残等级鉴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但是如果医疗期尚未满,但是工伤职工的病情属于相对稳定阶段,也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那工伤鉴定最佳时间怎么办?下面就详细介绍。
  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伤残鉴定,一般而言,伤残等级鉴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但是如果医疗期尚未满,但是工伤职工的病情属于相对稳定阶段,也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工伤对人体致残的情况和结局千差万别,由于伤残性质、健康恢复状况、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不同,对不同的个人、不同的伤残确定的医疗期限不一样,因此进行鉴定的最佳时间也不尽一样,在此不可能具体地一一作出介绍,只能对各种致残情况分门别类的作一个大致的介绍,在实务中,还需依照个人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判断。
  各种致残情况大致分为三类:器官损伤、功能障碍、职业病损伤。
  (1)器官损伤。器官损伤是工伤造成某人体器官肢体的直接损伤或者缺失,如手被机器绞断等,另外,由于器官功能严重衰竭、肢体严重损伤、感染而采取的器官切除和截肢手术也可以包括在器官损伤中。虽然器官的损伤缺失较为直观和具体,评定分级也有严格清晰的限定,在损伤发生或者器官切除、修补时就可以决定伤残等级,但是,对器官损伤的鉴定要等到临床手术后修复创伤、伤口愈合以后进行,一旦临床上治愈或好转(主要指伤口愈合),就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2)功能障碍。《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在总则部分规定:“对功能障碍的判定,应以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医疗检查结果为依据”。(3)职业病损伤。同意外事故造成的工伤致残不一样,职业病对人体的损害主要是内科伤害,而且病情可能在不同时间有变化,很难有准确的医疗终止期,所以,职业病没有一个最佳的评定时间,只有一个相对的评定时间,而且进行伤残评定之后不像意外事故造成的工伤评定那样基本稳定。《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对此有如下规定:“本标准所列各类血液病,内分泌及免疫功能低下及慢性中毒性肝病等,病情常有变化,对已进行过评残,经继续治疗后残情发生变化者应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的要求,对残情重新进行评级。”“鉴于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一般不存在医疗终结问题,所以在执行此标准时,应每l一2年鉴定一次,故鉴定结果的有效期为1—2年。”一般在发生意外事故之后就会造成一定的员工受伤,在受伤之后要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但是有时候因为公司的拖延造成超过期限造成一定的损失,这样的情况要及时的向劳动部门进行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总结: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工伤认定标准赔偿程序及法律规定是什么在认定之后才能进行办理相关赔偿的事项,一般而言,伤残等级鉴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构成销售假药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销售假药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构成销售假药罪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


·买卖不破租赁违约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买卖不破租赁违约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在租客租房过程中,房东将房屋卖给了他人。如果他人在租房合同有效期内要求租客归还房屋,他人就构成了买卖不破租赁违约,那么买卖不破租赁违约怎么办?......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四种?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守秘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属于国家绝密级和机密级的秘密的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上海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上海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


·海外并购上市公司主体方式包括哪些?
      海外并购上市公司主体方式包括哪些?现在上市公司为了扩大规模,也纷纷投入到海外并购中,那么海外并购上市公司主体的方式有哪些?上市公司在进行海外并购时要特别注意什么?针对这些问题,我们......


·作为执行依据的民事调解书约定了迟延履行责任,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调解书承担了民事责任后,是否还需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予准许。”第十九条规定: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件或者承担......


工伤鉴定最佳时间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