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的撤销婚姻的办法是什么?

  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但当婚姻关系本省就不合法时,是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撤销婚姻关系的。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撤销婚姻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我国的撤销婚姻的办法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构成胁迫须具有下列要件:1、须有胁迫的故意。即行为人有通过胁迫行为使受胁迫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而被迫同意结婚的故意。2、须有胁迫行为。即行为人实施了以对受胁迫人及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的不法行为。胁迫行为的实施人可以是婚姻当事人,也可以是与其有关的第三人;受胁迫者可以是婚姻当事人本人也可以是其近亲属。3、须受胁迫人同意结婚与胁迫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受胁迫人之所以做出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是因为胁迫行为致使其产生恐惧心理而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由于可撤销婚姻的原因属于妨碍婚姻当事人结婚自由权的情形,为尊重当事人的意志,撤销权人应限于当事人本人为妥,其他第三人不得对该婚姻主张撤销,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也不能依职权主动宣布撤销婚姻。
  二、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撤销婚姻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1、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4)当事人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2、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的程序
  (1)查验上述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3)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婚姻登记处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婚姻登记处对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只有在婚姻关系受到胁迫的情况下,才能申请撤销婚姻;撤销时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浏览网,咨询有关撤销婚姻关系的相关内容。
  
  
  
总结: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但当婚姻关系本省就不合法时,是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撤销婚姻关系的。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撤销婚姻的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遗嘱继承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唯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如何申请?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如何申请?一、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如何申请1、意外身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


·钢结构工程质量保证期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质量保证期是什么?在我国一直非常重视工程质量的问题,因为工程质量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在工程投入后事故的发生率,发生事故后会给很多人带来身体的损失,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带来的......


·刑事诉讼法里不予立案侦查是多少条?
      刑事诉讼法里不予立案侦查是多少条?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羁押期间能探视吗
      羁押期间能探视吗要分情况而定。1、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探视的。因为案件还处于侦查、审诉、审判阶段中,为防止串供、反供,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根据法律的规定,是不能探视的。2、特......


·林木承包合同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林木承包合同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一、林木承包合同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林木承包合同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工程内容;工程进行的方式;组织领导的相关事宜;双方责任的明确规定;工程质量及验收标......


我国的撤销婚姻的办法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