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认定过失爆炸罪?过失爆炸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过失爆炸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其共同特点都是由于行为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注意安全引起的。如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中乱扔烟头,引起爆炸等。现实生活中,爆炸事件多发,到底该如何认定过失爆炸罪?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 认定过失爆炸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要构成过失爆炸罪,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过失引起爆炸的行为。如果爆炸不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引起的,而是由于自然原因或者其他不能预见、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则不成立过失爆炸罪。
  
  (2)过失引起爆炸的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3)必须造成严重后果。也就是说必须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的重大毁损。如果尚未发生危害结果,或者发生的危害结果尚未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程度的,则不构成过失爆炸罪。因此,后果严重是构成过失爆炸罪的重要标志。
  
  (4)过失引起爆炸的行为与严重后果之者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必须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爆炸行为引起的。这是行为人的行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对其引起爆炸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也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其爆炸行为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这一特征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
  
  二、过失爆炸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过失爆炸罪与爆炸罪的界限
  
  过失爆炸罪与爆炸罪都是以爆炸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二者的区别在于:
  
  (1)主观方面不同。过失爆炸罪是出于过失,而爆炸罪是由故意构成。
  
  (2)客观方面不同。过失爆炸行为只有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爆炸罪只要故意实施爆炸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可定罪。
  
  (3)主体要件的责任年龄不同,爆炸罪行为人年满14周岁就可以负刑事责任,过失爆炸罪行为人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
  
  (4)犯罪形态上不同。爆炸罪有既遂、未遂之分。过失爆炸罪不可能出现未遂形态。
  
  2、过失爆炸罪与过失致人重伤或致人死亡罪的界限
  
  三者都是过失犯罪,主要区别在于: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过失爆炸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其侵犯的对象具有不确定性;过失致人重伤或致人死亡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侵犯的对象是特定的人身。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过失爆炸罪既可以表现为致人重伤或死亡,也可以表现为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过失致人重伤或致人死亡罪虽然也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但不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过失爆炸的行为只引起特定人的伤亡,而不危害公共安全的,则应以过失致人重伤或致人死亡罪论处。
  
  应注意的是,爆炸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危害公共的严重后果,但行为人对该结果并未预见,而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也不可能预见,则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现实生活中,过失爆炸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其共同特点都是由于行为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注意安全引起的。如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中乱扔烟头,引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怎么处罚
      现实中,在未取得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不关你是经营食言、电信业务,还是烟草制品,此时都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当然实际经营的物品不同,那么最后的处罚也就有可能不同。那么您知道非法经营烟......


·入职后一般劳动合同签多久?
      入职后一般劳动合同签多久?对于劳动合同一次签几年,我国法律没有特别的规定。一般来说,只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双方约定几年都是可以的。根据我国法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


·投诉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案件该如何处理?
      投诉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案件该如何处理?质量是工程存在的根本,一个无质量保证的过程是没有存在的价值的,反而还会对他人的生命造成威胁。虽然国家对某一工程质量会做出一个大致的规范,但具......


·河北省2023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在经济发展的形势下,各个地方对土地的需求会越来越大,因此也有各种地方需要征收土地。为此,国家设置了一系列的补偿标准来进行补偿,而该标准的影响因素也很多,包括平均收入、土地质量等等。......


·男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


·项目融资和公司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项目融资和公司融资的特点有哪些?为了经营管理的需要,融资是企业经营管理较为常见的经营管理活动。在建设工程项目时,可以会需要进行项目融资,若是为了周转资金的需要,公司会采取适宜与当前......


如何认定过失爆炸罪?过失爆炸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