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法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

  公司法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
  众所周知,公司的存在必然要受到公司法的约束,很多人却不知,其实除了公司法,公司还必须受到公司章程的制约才行,但是一旦公司法与公司章程产生了冲突,那么公司究竟应该适用公司法还是公司章程呢?想必这个问题也困扰着您,所以下面就来为您讲解。
  
  一、公司法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须具备的由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制定的,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公司章程一般都是以发起人协议为基础制定的。
  
  现代公司法崇尚公司自治原则,而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契约,是股东就公司重大事项的预想,并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多轮反复协商达成的,其应当得到充分的尊重。通常而言,对于那些公司内部的事务主要应由公司根据章程进行公司自治,只要公司自治的内容无碍于交易安全、社会稳定,即应尊重其依据商业考虑独立决定自己的事务,尊重他们的意思表示自由和民事行为自由,承认章程的法律效力。但公司章程不仅规范公司内部事务,还关系到整个公司的治理结构以及相关的外部利益保护,这决定着法律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章程进行强制干预。因此,公司章程具有自治性和法定性双重特性。
  
  因此,公司章程如果违反了公司法的强行性规定则应为无效,如果仅仅是变通了公司法的任意性规定,则不应否定章程的效力。
  
  二、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1、对公司的效力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必须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股东负有义务。因此,一旦公司侵犯股东的权利与利益,股东可以依照公司章程对公司提起诉讼。
  
  2、对股东的效力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章,每一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订的股东,还是以后因认购或受让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对其均产生契约的约束力,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义务。股东违反这一义务,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但应当注意的是,股东只是以股东成员身份受到公司约束,如果股东是以其他的身份与公司发生关系,则公司不能依据公司章程对股东主张权利。
  
  3、对股东相互之间的效力
  
  公司章程一般被视为已构成股东之间的契约关系,使股东相互之间负有义务,因此,如果一个股东的权利因另一个股东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个人义务而受到侵犯,则该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另一个提出权利请求。但应当注意,股东提出权利请求的依据应当是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而不是股东与公司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股东违反对公司的义务而使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则其他股东不能对股东直接提出权利请求,而只能通过公司或以公司的名义进行。
  
  因此,公司法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我们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公司章程是对公司的变通,那么就应该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但是公司章程不能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一旦公司章程违背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是无效的,这个时候就应该适用公司法。
  
  
  
  
总结:公司法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众所周知,公司的存在必然要受到公司法的约束,很多人却不知,其实除了公司法,公司还必须受到公司章程的制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专利被侵权时如何索要赔偿
      专利被侵权时如何索要赔偿一、赔偿的计算方式该条规定了三种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1、被侵权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2、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收益3、按照专利许可费的倍数确定。《最高人......


·分居两年起诉离婚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离婚只有两种选择方式,一种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另外一种是双方通过协商达到离婚的目的。其中,分居两年作为认定夫妻情感的一种证明,法院在审理离婚时该流程是如何规定的?今天,我们针对......


·职工因工负伤能享受什么医疗待遇
      职工因工负伤能享受什么医疗待遇一、职工因工负伤能享受什么医疗待遇(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在我国工伤认定做不了如何进行赔偿?
      在我国工伤认定做不了如何进行赔偿?若用人单位或者受伤职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则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无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因为诉讼离婚就是在打离婚官司
      因为诉讼离婚就是在打离婚官司,而其中原告一方就有一个举证责任,如果在诉讼过程中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话,那么即使调解无效,法院也是不会准许夫妻离婚的。不过一般......


·再审启动的条件是什么?
      再审启动的条件是什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


公司法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