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集资先刑后民的规定是什么?

  现如今,我国已经出现很多种非法集资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部分人的生活观念,但是随着集资不断发展的同时,越来越多的集资情况也出现了问题,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手段来进行非法集资。严重的危害了我国公民的财产安全。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非法集资先刑后民的规定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先刑后民
  律师提醒,从事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嫌疑人通常以编造虚假项目、进行虚假宣传、承诺高额回报等方式吸引款项,公众应理性理财,切勿贪图高息。由于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导致的民间借贷纠纷涉及人数众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款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应移送公安或检察机关先行处理。因此,民间借贷行为本身如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当事人应尽快向公安或检察机关报案。如果民间借贷案件虽然与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相关联,但民间借贷行为本身不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为避免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拖延,新司法解释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并将相关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检察机关。如果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应当“先刑后民”,裁定中止民事诉讼。此外,民间借贷案件常常涉及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如果担保行为本身不涉嫌犯罪,即使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诉请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应当予以受理单个的借款行为仅仅是引起民间借贷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民事法律事实,并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法律事实,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法律事实是数个“向不特定人借款”行为的总和,从而从量变到质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与单个民间借贷行为并不等价,当事人在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时,主观上可能确实基于借贷的真实意思表示,可能呈现为一种正当的民间借贷关系,根据《合同法》第12章规定,建立在真实意思基础上的民间借款合同受法律保护。我们可以看出,关于非法集资先刑后民的概念是很难界定的,因为我国法律承认一些金融机构有权利向外进行集资,但是有明确的规定金融记过不得强迫公民进行集资,一旦出现此类情况就触犯了我国的法律,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总结:现如今,我国已经出现很多种非法集资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部分人的生活观念,但是随着集资不断发展的同时,越来越多的集资情况也出现了问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拿着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可以吗?
      一、拿着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可以吗?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


·一、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权利,但是用人单位却不能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要求解除......


·医疗过错医调委怎么办,如何申请?
      医疗过错医调委怎么办,如何申请?一、医调委怎么办因为医患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是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所以就需要借助医学或司法鉴定结论来认定责任及划分承担赔偿的比例。如......


·一、安全监护人的职责和权力有什么?
      一、安全监护人的职责和权力有什么?安全监护人应监护被监护人在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工作,并监督被监护人在工作过程中不发生违章操作行为,监护人应对指定的工作人员工作全程进行监护,监护人要暂......


·涉嫌诈骗罪如何处罚判刑
      涉嫌诈骗罪如何处罚判刑1、诈骗罪主要以诈骗的数额来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过户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


非法集资先刑后民的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