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是如何界定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在房产分割的问题上,有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对于婚前和婚后房产的界定。如果是属于婚后房产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之间是可以进行平等分割的。但是婚前房产的话就,另当别论了,由于房产是在对当事人来说比较重要,因此我国对婚前房产作出了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婚前房产是如何界定的?
  
  一、关于婚前房产是如何界定的?
  
  婚前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
  
  1、“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
  
  2、“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
  
  对于前者,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对于后者,比较困扰,在购房一系列的过程中到底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例如:在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进行按揭贷款,并办了《房产证》,那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鉴于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的范畴,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
  
  因此,认为获得房屋产权证书之日为即为“购房”时间点。判断这一问题关键是看房价款是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还是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的。实际上,上述观点在理解“购买”这一概念时过于狭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结论也有失偏颇,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最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婚前房产是根据购房的时间点、房产证上的时间点和签订合同上的时间点等相关各个方面来进行界定的。有些时候关于房产的分割问题,可能实际情况比较复杂,比如说在婚前首付买的房子,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那也是可以平等分割的。
  
  
总结: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在房产分割的问题上,有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对于婚前和婚后房产的界定。如果是属于婚后房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我国的劳动关系有哪些种类
      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和个人之间建立的,有了劳动关系就可以进行雇佣和被雇佣了。我国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的,因此,您在劳动过程中,要确保平等,要对对方负责,确保自己尽职尽责。劳......


·分公司有权利签署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有权利签署劳动合同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依据劳动法,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都被视为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同时,劳动法也......


·办理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个流程问题,但在此之前就需要申请人先了解清楚,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具体的申请时效是多久、而又应该提供怎样的材料。这些对工伤认定的受理、结果都......


·在我国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
      在我国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我国公民在用自己的房屋做抵押贷款向银行贷款,有些民间借贷也是存在抵押房产的情况,但是为了方便双方以后的债务债权关系能够顺利的进行,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传唤24小时以后没出来怎么办?
      传唤24小时以后没出来怎么办?应该是被刑事拘留了,二十四小时之后家属应该会收到拘留通知书。如果还没放人,家属应当尽快去派出所询问情况。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


·扒窃多少金额可以予以治安处罚
      扒窃多少金额可以予以治安处罚扒窃达到2k元以上的就会被追究行政责任,违反了治安管理,如果该盗窃行为未构成犯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如果该盗窃行为构成犯罪,按照盗窃罪的共犯(......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是如何界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