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怎么罚?

  非法传销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和安全稳定,尤其是传销组织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打着产品销售、合法赚钱的旗号,诱骗那些妄图一夜暴富、异想天开、轻信他人的受害者,并利用他们相互欺骗,最终形成连环效应,使受害者越来越多,损失越来越大,那么,按照法律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怎么罚呢?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含义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而且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区分传销罪与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若在直销行为中出现夸大直销员收入、产品功效等欺骗、误导行为,应由直销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而不应视为传销罪。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结合传销涉案金额、传销发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 年6 月18 日《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 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故对专门从事传销行为的公司,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对其组织者和主要参与人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传销行为,为国家法规所禁止,但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且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
  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处罚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综上所述,关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怎么罚的问题,首先要从传销的情节和后果是否严重,是否侵害了受害者的财物,是积极参与者还是一般参与者,是否主观故意、明知故犯的行为等来认定是否属于本罪,犯本罪的,按情节轻重程度分别判处五年以下或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结:非法传销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和安全稳定,尤其是传销组织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打着产品销售、合法赚钱的旗号,诱骗那些妄图一夜暴富、异想天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宅基地纠纷归哪个部门管
      一、宅基地纠纷归哪个部门管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


·消费者在商场摔伤商场多大责任?
      消费者在商场摔伤商场多大责任?我们逛商场的时候,因为商场人多拥挤,经常会发生摔倒乃至摔伤的事件。那么作为消费者,在商场摔伤商场多大责任?具体情况比较复杂,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下面看......


·多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多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多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多人合伙合同范本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第......


·离婚房产不更名怎么处理?
      离婚时法院会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配,房产是重要的一部分。但是很多人在法院判决之后拒绝房产过户,不执行法院判决,另一方不知道怎么办,如何处理。那么,离婚房产不更名怎么处理?下......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收集证据车公安机关可扣留吗?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收集证据车公安机关可扣留吗可以扣留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


·一、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么?
      一、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么?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否有补偿视不续签原因确定。是否续签是双方自主权。但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终止的,根据《劳动......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怎么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