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其中第三款法定情形就是冒用他人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侵犯了信用卡管理制度和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具体哪些是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的行为呢?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哪些是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的行为
1、《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1)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2)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3)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4)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2、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行为人必须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就将与借用亲属、朋友的信用卡等形式上的冒用行为区别开来。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仅指冒用他人的合法信用卡,而不包括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如果行为人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而冒用的,应属于使用伪造的或者作废的信用卡行为。4、冒用信用卡不仅限于“持卡”冒用,也可以无卡冒用。如有的金融机构在互联网上设置了信用卡网上帐户,信用卡用户可以进行电子商务并网上支付,网络金融结算系统为了保护用户信用卡信息的安全,给每一位用户的信用卡设置了特殊的密码,以防止信用卡信息被他人恶意窃取和使用。这种措施虽然增强了用户信用卡信息的保密性,但密码本身也可能被冒用或者被破译,行为人通过破解的密码,获得他人信用卡信息,进而占有他人财产,本质是冒充他人身份的诈骗行为。因此,冒用用户密码进行网上信用卡支付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也应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二、冒用他人信用卡如何处罚
冒用他人信用卡会触犯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的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诈骗5万元以上。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屡教不改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的;因其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等等行为。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以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50万元。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为常业的;属于累犯、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利用诈骗财物进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因其行为造成特别恶劣影响的等等行为。实践中,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而信用卡诈骗罪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所以要谨慎自己的行为,尤其是通过网络媒介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一旦涉罪,最好求助于专业的刑辩律师,帮助你正确地适用证据及法律,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至于哪些是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的行为,上文已经作出了介绍,但愿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总结: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其中第三款法定情形就是冒用他人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侵犯了信用卡管理制度和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受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怎样对犯罪预备阶段认定
怎样对犯罪预备阶段认定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
·钦州2023征地补偿标准多少?
钦州征地补偿标准多少?在征地补偿标准这个方面,各个地区的各个补偿标准都有着不一样的规定,而且各个地区的各个时间段的规定也有可能不同。如果我们遇到此类问题时,我们首先应当了解当地的......
·驾驶员酒驾应该怎么处罚
驾驶员酒驾应该怎么处罚?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
·监视居住到期后能起诉吗?
监视居住到期后能起诉吗?一、监视居住到期后能起诉吗?监视居住到期后可以起诉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
·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应如何处理
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应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可行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可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可以的。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
哪些是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的行为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