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法为自己债务抵押担保有哪些

  公司法为自己债务抵押担保有哪些规定?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主创业,开办公司。公司的运作经营需要合法合理离不开法律,公司法就是规范公司运作行为的基础性法律。公司法为自己债务抵押担保有哪些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司法为自己债务抵押担保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条简单来说,公司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具体数额限制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是为他人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
  
  二、公司法怎么样规定公司对外担保的具体决策的?
  
  《公司法》原第60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从字面上看,该规定似乎不难理解,“不得”含有否定、禁止的含义,即本条规定的是禁止公司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然而,问题远没有这么简单。既然法律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从事对外担保行为,那么如果其违反上述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了担保,该担保行为的效力如何?公司董事、经理可否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以外的法人债务提供担保?公司能否以其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这些问题均产生于上述法律的模糊规定。   
  
  《公司法》原第60条第3款是对董事、经理个人行为的约束,还是对公司担保能力的限制,对此问题,学者间认识不一。有学者认为,原《公司法》第60条第3款是法律上对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限制公司提供担保的理由有二:一是切实保护股东权益,避免公司财产因提供担保而招致被查封拍卖。此处所称保证,既包括人的担保如充当他人的保证人,也包括物的担保如以公司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抵押。向他人提供担保有可能使公司受到重大不利,并因此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这种损害风险往往是公司事先无法预测和防范的,故公司风险与充当无限责任股东并无不同,这无疑会妨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二是,普通商业公司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担保属于金融业的组成部分,普通商业公司无权涉足金融业,除非公司宗旨允许公司从事金融业或者明确规定可以对外提供财产担保……此条究竟为禁止公司提供担保,还是禁止董事及经理对外提供担保,理解上存有疑义,但应为禁止公司提供担保作同一解释。另有学者对此提出了不同见解,他们认为该规定并未禁止公司对外实施担保行为,只是禁止公司董事、经理对公司的股东及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并且认为公司董事、经理可以以公司资产为非公司股东的法人组织的债务提供担保,并有权决定公司对外实施担保。
  
  综上所述,公司为其他企业或他人做抵押担保是经常发生的现象,公司不得以个人名义为他人或者企业做担保,这样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还可能违法。公司法为自己债务抵押担保有哪些规定?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做出集体决定。
  
  
  
  
总结:公司法为自己债务抵押担保有哪些规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主创业,开办公司。公司的运作经营需要合法合理离不开法律,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继承的概念
      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由法律规定的人或遗嘱指定的人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继承人和继承份额由法律直接规定;遗嘱继承的继承人以及......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法律中规定被判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同时满足其他条件的话,那在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适用缓刑,不过针对不同的主刑,法律中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是不一样的。......


·劳动合同培训费用违约金最多是多少
      劳动合同培训费用违约金最多是多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


·公司法董事会召开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董事会召开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随着国家政策的推动,公司的设立越来越频繁化,为了规范社会主市场经济秩序,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的召开都进......


·医疗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
      医疗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一)惩罚性赔偿在医患纠纷中的适用范围由于我国的法律体系模式与英美判例法系有很大不同,因此为惩罚性赔偿设定一些适用条件是十分必要的。惩罚性赔偿的基本目......


·索要利息欠条没写利息有效吗?
      索要利息欠条没写利息有效吗?一、索要利息欠条没写利息有效吗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应该是没有利息的。......


公司法为自己债务抵押担保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