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过失损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能涉嫌犯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当然,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是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与非罪的分水岭。既然构成了犯罪,肯定要追究刑事责任,那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叫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一)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概念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过失损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二)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严重后果。注意区分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界限。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侵害对象相同,都危害公共安全。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主观罪过不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行为人对其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会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是明知的,并且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属于故意犯罪。本罪属于过失犯罪,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引起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2)对犯罪结果要求不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只要行为人实施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并足以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无论严重后果实际是否发生,均构成犯罪,而且是犯罪既遂。而本罪则要求必须发生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如果实施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过失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犯罪。
  二、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值得一提的是,成立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需要严格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本罪以发生严重后果为必要条件,如果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是犯罪;第二,本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出于故意心态的不构成本罪。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过失损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能涉嫌犯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当然,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强迫交易罪的胁迫手段有哪些?
      强迫交易罪的胁迫手段有哪些?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本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


·在我国规定周末加班可以调休几天?
      在我国规定周末加班可以调休几天?1、加班补贴方式按调休方式执行,根据当时公司工作紧张程度安排调休。2、调休,(1)调休时间计算:按1:1的比例这算调休时间。(2)加班调休应在加班当日起......


·拒执罪自诉案起诉书怎么写?
      拒执罪指的是在司法案件中,被告人有能力但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结果的违法行为。当被认定为是拒执罪时,除了由公安机关及司法部门对拒执罪进行调查追责以外,当事人也有权力提起自诉,为自己进行......


·入职材料交后未入职会怎么样?
      工作是每个人在这个社会上安身立命的本钱,有了稳定的工作,才会有收入来源,才能够支付生活中的开支需要。那么,对于刚刚毕业没多久或者即将面临毕业的人们来说,找到一份工作之后,拿上就要准......


·校车超载处罚条例新修改如何?
      校车超载处罚条例新修改如何?学生是未来国家的栋梁,是国家培育的人才主要来源,学生的安危不仅关系到个人以及一个家庭的幸福而且还关乎一个国家的未来,如今校车屡屡出现不安全事件,引发社会......


·造成公司财产损失侵权诉讼时效是几年?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看见道路上发生一些交通事故,道路发生交通事故的话,会对路上的车辆或者财产造成一定的直接损失。这些损失都是需要赔偿的。当然有些侵权行为会造成公司的财产损失。......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