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成都迁户标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行,成都正逐渐发展成为我国西南的重要中心城市。因此,随着人口集聚力的增加,许多人都会考虑迁户口到成都、那么,2017成都迁户标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7年成都市户口迁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成都迁入的条件是什么?
  
  1、购房入户落户条件
  
  (1)90㎡以上: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以上,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90㎡以下: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以下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且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居住证(即2年社保 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2、学历入户落户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是一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3、投资入户落户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4、纳税入户落户条件
  :
  
  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俩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落户条件:
  
  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二、成都购房入户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带上所有资料到公安局办证中心领取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2、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办理准迁证
  
  3、回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迁移手续
  
  4、回到办证中心,带上准迁证第三联及1寸照片办理入户
  
  三、成都购房入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5、一次性购房发票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6、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7、社保局打印的2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8、提供2年或以上的“居住证IC卡”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成都市的入户标准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入户人员分别确定;一般对于高学历人才入户要比普通低学历人员较容易,但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总结: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行,成都正逐渐发展成为我国西南的重要中心城市。因此,随着人口集聚力的增加,许多人都会考虑迁户口到成都、那么,2017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我国离婚官司开庭要多久?
      在我国离婚官司开庭要多久?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有长有短,但通常程序是:从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


·票据挂失止付的条件和基本程序是什么?
      票据挂失止付的条件和基本程序是什么?一、挂失止付的条件是什么从法律规定看,票据丧失是挂失止付的唯一条件。所谓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被盗、遗失等违背票据权利人的主观意愿的原因造成票据脱......


·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包括哪些
      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包括哪些第一种是行政责任,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事故上当事人或者对交通事故负有防范、处理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因为其交通事故侵害行为或者失职、渎职行为违反行政法律、......


·交通事故怎样理赔 理赔的流程是什么
      由于机动车一般都是购买了相应车险的,因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只要在保险的范围之内,那么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做出具体的理赔。但是这个交通事故怎样理赔呢?很多人并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关于房屋所有权的代理词如何陈述?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关于房屋所有权的代理词如何陈述?关于离婚后财产纠纷关于房屋所有权的代理词的陈述方式,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或者是范文。事实上关于房屋所有权的律师代理词之只需要将内......


·一、买卖不破租赁卖房人恶意隐瞒租赁事实合同是否有效?
      一、买卖不破租赁卖房人恶意隐瞒租赁事实合同是否有效?买卖不破租赁卖房人恶意隐瞒租赁事实合同是无效的,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


成都迁户标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