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及股东变更流程:
  
  一、工商局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及一次性告知单。
  
  二、按要求准备材料。
  
  三、向工商局提交材料,工商局受理。
  
  四、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受理后一周左右)。
  
  五、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当天可取)。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当天可取)。
  
  二、营业执照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股东会决议(原股东和新股东个一份);
  
  2、股权转让协议;
  
  3、董事会决议;
  
  4、新章程;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公章;
  
  7、变更登记申请书;
  
  8、指定委托书;
  
  9、100元工本费。
  
  三、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法的范本: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股东人数:
  
  实际到会股东人数:
  
  代表的股额:%
  
  (一)会议以方式通知到股东到会参加会议会议决议内容:
  
  1、同意将原股东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万元转让给新股东;
  
  2、同意将原股东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万元转让给新股东;
  
  3、同意免去的董事职务;
  
  4、同意免去的监事职务;(原)股东亲笔签字:年月日(公章)
  
  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一次股东会决议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股东人数:
  
  实际到会股东人数:
  
  代表的股额:%
  
  (二)会议以方式通知到股东到会参加会议会议决议内容:
  
  1、同意新的股权设置为:股东的出资万元;股东的出资万元;
  
  2、同意选举为公司的董事职务
  
  3、同意选举为公司监事职务;
  
  4、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新)股东亲笔签字:年月日(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四)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增加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同时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股东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6、减少认缴注册资本总额的,提交在报纸上登载的减资公告(原件1份,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申请办理减资登记),及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原件1份)。
  
  (五)营业期限变更 ?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这个问题的解答了,可以看出来,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手续时非常繁杂的,因为两者的变更相当于把公司改头换面,甚至要将公司的名称进行一定程度上的修改,股东也是构成公司的最基本的要素。股东的变更对于公司也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总结: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一、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公司法人及股东变更流程:一、工商局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现在同居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
      现在同居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但是当两人感情不和导致的分手,甚至分割财产,那么未婚两人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应该如何界定?根据相关的规定,未婚同居,财产分割应该遵从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取得的......


·一、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条件有哪些?
      一、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条件有哪些?(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是这个情形的最基本的内容。具体是指劳动......


·走私的对象有哪些
      走私的对象,即走私的东西是什么,人们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听说,往往认为是一些名贵的货物,如小轿车、洋烟、洋酒、名牌化妆品等。还有人以为偷渡也是走私,偷渡人员也有海关打击等。其实,走私的......


·网上侵犯名誉权上诉有用吗?
      网上侵犯名誉权上诉有用吗?一、网上侵犯名誉权上诉有用吗?网上侵犯名誉权上诉不一定有用,经过了基本的诉讼之后发现还是没有达到自己告赢对方的目的或者自己的被侵害的权利还是没有得到保......


·哪家银行可以用土地使用证贷款?
      哪家银行可以用土地使用证贷款?土地使用证贷款在各家银行都是可以的,但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类......


·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根据国家现在对商铺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商铺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或服务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自动续约。商铺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商铺使用权,商铺的40年也......


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