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什么?

  想必您都清楚地知道,拐卖妇女儿童是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罚想必您都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这两者是否具有一样的处罚呢,答案是否定的。下面我们讲给您详细介绍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什么。
  
  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什么?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人身不受买卖性,客观方面表现为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罪行特点
  
  以“收买”形式构成的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在形式很相似,但二者在主观故意和客观表现上有着明显区别: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要求行为人不具有出卖的目的,而是意图与被害人建立婚姻家庭关系或其他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在客观上要求行为人没有将收买的妇女、儿童出卖的行为。
  
  但是,实践中要注意正确处理以下两种情形:
  
  (1)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又出卖的。有的买主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时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但在收买后,由于种种原因又将收买的妇女、儿童卖与他人。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本法规定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处罚。
  
  (2)行为人事先与“人贩子”有约定的。这种情况很复杂,应区别对待:行为人指使他人拐卖妇女、儿童,然后再予收买的,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共犯,不能认定为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虽与“人贩子”有约定,甚至已先期交钱,但并没有参与其他行为的,仍应认定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非法拘禁、非法管制、故意伤害、侮辱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拐卖妇女儿童罪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上述的详细介绍,我们便能清楚地了解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什么了,也能了解到该种罪行的处罚,量刑标准。另外,提醒您,在现实生活中应时刻保持警惕,特别是妇女儿童,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
  
  
总结:想必您都清楚地知道,拐卖妇女儿童是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罚想必您都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这两者是否具有一样的处罚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高空坠物砸伤女童怎么处罚?
      高空坠物事件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有时会导致他人被砸伤,有时会导致车辆、雨棚等物件遭受损害,为了保护权益受到侵害的主体的利益,民法典规定,若高空坠物砸伤女童,此栋楼的业主,不能......


·一、退休年龄推迟的规定出台了吗?
      一、退休年龄推迟的规定出台了吗有关延迟退休年龄的规定目前还没有出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应制定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方......


·是否广州社保补缴能累计?
      是否广州社保补缴能累计?如果广州的市民在断缴社保之后及时补缴是可以继续累计在原本的社保年限中的。相关内容:社保缴费年限越长,缴费越多,退休了领取养老金的数额就越大。社保......


·道路交通伤残鉴定八级赔偿标准2023是怎么计算的
      一、道路交通伤残鉴定八级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


·著作权美术作品保护范围有哪些
      著作权美术作品保护范围有哪些(一)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相当于对创业作品的署名权进行保护,不管在什么地方刊登或者是向社会公众公开一级展览,美术作品的署名都是原创作者的名字,任何人不得......


·影响犯罪中止因素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影响犯罪中止因素是否有明确的规定一、影响犯罪中止因素是否有明确的规定?法律上对影响犯罪中止因素没有明确的规定,认定犯罪中止如下:(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