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抚养权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通常双方会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情况,如果后期一方侵犯对方的抚养权,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比如向法院提出诉讼。如果当事人自行诉讼的,应该写一份内容完整的起诉书。那么,侵犯抚养权起诉状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这篇范文了解下吧。
侵犯抚养权起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武某平,女,汉族,198×年×月××日出生,住××市××镇××村。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某,男,汉族,198×年×月××日出生,住××市××镇××村。
上诉人不服××市人民法院2015年×月×日作出的(2015)×民初字16××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2015)×民初字16××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
2、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第一,原审判决扭曲事实,扭曲法律。
1、上诉人有能力抚养被扶养人,而被上诉人无能力抚养被抚养人。
原判决认定上诉人,因被抚养人年龄增长,“费用不断加大,难以一人承担两人生计和教育被抚养人的双重责任”,严重的与事实不符。被上诉人一人在广州打工、养活全家老弱病残十口人,根本无法支撑,无法与上诉人相提并论。
被上诉人现在有四个小孩长期生活在广州,离婚时判养的孩子张某岚由七十岁左右的父母代养,其父“脑梗塞”、其母因车祸引起严重后遗症,因和儿媳妇打架一度神志不清,没收入及劳动能力。因此不能如判决书认定,再对被扶养人施以“关爱”,担负起代养的重任。
相反,上诉人的父母经常给经济实体单位带工,身体健康收入丰厚,又有给上诉人代养的意愿、能力和相应的责任。
2、上诉人对被扶养人全身心投入倾注,而被上诉人及其父母并不“关爱”被扶养人。
上诉人自被抚养人出生以来一直亲自带领抚养,任何人代领都不尽满意,对孩子付出了全部心血和精力,完全典型的体现了一个伟大的慈母形象;决心将孩子培养成一个时代的栋梁,正如上诉人在法庭哭诉陈述中所讲“孩子是我生命全部,孩子成长需要我身上的肉、我立马割下来,请求法庭保护我们,停止一切干扰和侵害”。
原判决明显故意一边倒,在一审审理中,被上诉人的所述的 “虐待”,在大量的事实和法律面前一审法院认定不成立。但一审法院对自已认定的事实和被抚养人当庭两次陈述视而不见(被抚养人9.5周岁),以“被扶养人随着年龄增长,费用加大”,为减轻上诉人负担,减掉了上诉人的抚养权,难道说一审法院不知道随着年龄增长“被扶养人”离成人越来越近,只需五六年时间?既然是为了减轻上诉人负担,为上诉人着想,为什么不在维护上诉人抚养权的前提下,判令被上诉人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与之相反,原判则是一边倒,以法律结论的书面形式,剥夺了上诉人的抚养权,达到了被上诉人历年来想得到而未得到的结果。
3、上诉人不能生育,依据法律规定,可优先考虑上诉人对被抚养人的抚养权,但原判决对此故意视而不见。优先考虑体现在哪里?法律尊严体现在哪里?
4、离婚判决时双方一人抚养一个孩子,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被上诉人再婚又生其他孩子,(共四孩子)而上诉人只有被抚养的一个孩子,又不能生育,如果剥夺了抚养权,有可能造成上诉人终生独身、无依无靠,有可能走向悲观自杀的末途。现改变离婚判决,不公正、不公平,是对法律的严重践踏。
5、离婚时上诉人曾为抚养被抚养人放弃80多万元的财产分割。充分说明,被上诉人为了财产就可以放弃孩子,而上诉人为了孩子可以放弃财产。足以看出,上诉人对被扶养人的感情极深、重要之至、希望之大。现在对离婚判决加以改变,深深地伤害到上诉人,体现不出法律的公平、公正、正义。
6、被上诉人连续四年,多次通过各种手段非法的将被扶养人偷抢走,不予归还。上诉人多次动用亲朋及公安机关协助,付出大量的人力、财力,才将被扶养人要回,直至今年七月被上诉人又无中生有的将上诉人告上法庭,上诉人花钱数万元。但一审法院视而不见,反助纣为虐,一边倒,于法不顾,故意错误适用法律。
第二,原审中,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代理人均系同一律师事务所,存在严重利益冲突。上诉人什么也不懂,而相关代理人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以致上诉人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第三,原审中,被上诉人的亲属营私舞弊,干扰诉讼(详情和证据另行当庭面呈)。
综上所述,原判决故意偏袒被上诉人,故意错误认定事实,故意错误适用法律。而导致判决错误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原审庭审活动严重违法。上诉人认为,这将严重影响被抚养人的成长学习,严重危害儿童的身心健康,严重侵犯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严重违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抚养权的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规定。望二审法院认真查明事实,依法主持正义,支持上诉的上诉请求。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其内容全面,条理清晰。在起诉状中,当事人要写清被告人信息,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抚养权,及对方承担抚养费,并且要求对方停止侵害。然后通过事实和理由,并结合大量的证据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当事人在提交起诉状的时候,也要准备好相关资料资料,一并交给法院。
总结:通常双方会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情况,如果后期一方侵犯对方的抚养权,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比如向法院提出诉讼。如果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公司债券买卖条件与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买卖条件与方式有哪些?随着社会发展迅速,现代人理财方式日益增多,买卖升值空间大的公司债券也是其中一种,但是现在很多人对公司债券的了解仍旧处于空白状态,对公司债券买卖条件与买......
·一、离婚什么时候可以要求补偿?
一、离婚什么时候可以要求补偿?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在我国的法律中都有哪些规定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时难免会接触一些合同方面的事情。一旦签订了合同就代表双方对合同中的内容予以认可,一旦出现一方不执行的情况就要赔偿相应的违约金。下面我们就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在我......
·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不仅是在刑事诉讼中有强制措施,在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当中同样也有。很明显,不同的诉讼中,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
·占有改定质押合同生效吗?
占有改定质押合同生效吗?占有改定质押合同是可以生效的。因为质权人必为债权人,不论采用何种交付方式,都是质权人占有质物,而抽象占有改定,是债务人占有标的物。本文所说以占有改定方式设立......
·我国拾得遗失物规定是什么?
我国拾得遗失物规定是什么?人们在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由于自己的粗心或者其他因素导致自己的所有物遗失。这种遗失物在公共场所,容易被他人拾得。国家法律上对于这种在公共场所拾得他人遗失物......
侵犯抚养权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