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用人单位赔付劳动者赔偿金一共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依照法律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第二种是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金的情况,第三种是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违法解除的情况,这三种情况下的赔偿金的计算方式都不一样。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 50%)×n(1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 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 医疗费用×25%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 培训费用 直接经济损失 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 合理的调查费用
  
  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的法律条文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另一方面是看职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但是工作年限超过了十二年的就只能按照十二年的薪酬去计算。如果是劳动者的过失造成的合同解除那赔偿金中还要包含培训费等一定的其他费用。竭诚为您服务。
  
  
总结: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用人单位赔付劳动者赔偿金一共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依照法律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第二种是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金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收购美国上市公司程序是怎样的?
      收购美国上市公司程序是怎样的?一、收购美国上市公司的程序一般过程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阶段:1、前期准备首先,有并购需求的企业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其进行并购活动。中介机构将和公司一起......


·五证不全认购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开发商五证不全,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五证”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简称。根据《城市......


·超过五年商标不能提无效属于合法的吗?
      超过五年商标不能提无效属于合法的吗?抢注商标超过五年基本是不能抢回来的。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


·起诉
      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


·一、遗弃重症病人最高判多少年?
      一、遗弃重症病人最高判多少年?1、家属不负责任将患者留在医院不管,对病人不闻不问,已构成了遗弃罪。按法律规定,情节恶劣的,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2、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


·一、立遗嘱清点资产时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一、立遗嘱清点资产时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一)本人的收入;(二)本人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本人的林木、牲蓄和家禽;(四)本人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