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人我国民法总则分类是怎样的
关于法人我国民法总则分类是怎样的?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来说的,通常我们所认为的法人是公司等组织,但事实上,法人所包含的范围无不止如此。法人与自然人一样,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享有各种民事权利。不过实践中许多人对法人的分类并不了解,那么,关于法人我国民法典分类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关于法人我国民法典分类是怎样的?
(1)公法人与私法人。公法人指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由国家“依公法”所设立的行使或者分担国家权力或政府职能的法人。私法人是指依私法设立的法人为私法人。(2)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私法人”按照成立的基础分为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社团法人指以人的集合为基础而成立的法人。公司、企业、合作社、各种协会、学会都是典型的社团法人。财团法人指以一定目的财产为基础而成立的法人。基金会组织、慈善组织、寺院都是财团法人。(3)营利法人、公益法人、中间法人。a、营利法人。营利法人指以取得营利并将营利“分配给”其成员为目的的法人,如公司、企业。营利法人所谓的“营利”,重在强调设立法人的目的在于“为其成员营利”,有此目的即可,法人是否当真营利,对营利法人的性质没有影响。b.公益法人。公益法人指以公益为其活动目的的法人,如学校、医院、慈善机构等。公益法人并非不能从事营利活动,而是不能将营利分配给成员。c、中间法人。中间法人指设立的目的既非为了公益,亦非为了成员的经济利益的法人。如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交俱乐部、校友会、同乡会。
二、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但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订)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八条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但法人根据其他标准还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我们要认识法人,只要了解法人是可以独立行使民事权利的组织即可,它包括公司、学校等等。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法人可以说是法律意义上人,但它没有生命存在,而自然人则具有生老病死等自然属性。
总结:关于法人我国民法总则分类是怎样的?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来说的,通常我们所认为的法人是公司等组织,但事实上,法人所包含的范围无不止如此。法人与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发票是否可以作为债权凭证?
发票是否可以作为债权凭证?一、发票是否可以作为债权凭证发票不能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发票不同于欠条或借条。发票不是欠款凭证,不能仅以此主张权利。发票不能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
·关于拐卖儿童判死刑是属于合法的吗?
关于拐卖儿童判死刑是属于合法的吗?合法的;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离婚再婚登记所需证件有哪些
离婚再婚登记所需证件有哪些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寻衅滋事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
寻衅滋事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
·为了私募成立的有限合伙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关系?
当前,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的金融领域也欣欣向荣,衍生了许多之前没有的产品和规则,特别是一些虚拟的货币。股票。基金等等。其中有一个词汇最为常见,叫做私募,具体表现在多数会建立有......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还可以改吗?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还可以改吗?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
关于法人我国民法总则分类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