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医患纠纷患者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防范医患纠纷患者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从患者的角度,很难主动避免医疗纠纷,但是对于应对医疗纠纷,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是可以的,也是十分必要的。那么,防范医患纠纷患者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防范医患纠纷患者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需要有理性和积极乐观的心态
患者及家属需要有理性的心态,积极面对,相信医学和医生的职业操守,同时也要具备基础的“死亡教育”意识,能够理性接受疾病后果。刘希光一家在剧中就是因为不能充分信任急诊科医生的专业性和业务能力而延误了黄金时间,最后面对结果又不能接受,只能外归因,寻找推卸自己责任的“替罪羊”。
二、主动了解病情讨论治疗方案
患者及家属要主动跟医生详细了解病情,并参与讨论治疗方案,而不是将自己的生命健康权交给医生做主,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其实在现实病例中,医生在术前都会向患者及家属了解情况,患者及家属需要将现在病情状况及变化,既往史,引发的可能原因等跟病情相关信息主动告知医生;同时,医生会根据病情做必要检查,很多检查均会有《告知书》,患者及家属需要了解这些检查的目的及费用。
注意事项:医生在初步诊断结合辅助检查会给出一个确定诊断,医生一般会主动告知诊断及依据,以及后续治疗的方案,如果患者及家属不懂一定要咨询医生,尤其是诊疗方案的优劣对比、费用、后续治疗或者可能的后遗症,这里还需要向医生了解可能的并发症,以便最终协商确定治疗方案。
三、理性判断治疗意外和医疗事故
面对状况理性判断,是属于正常的治疗意外还是医疗事故?对于我们普通百姓来说,这个很难。我们可以综合以下信息分析:疾病本身状况、该疾病常规的治疗风险、与医生探讨治疗方案时医生提示的治疗风险、治疗时医生的治疗是否有过失等。刘老先生的案例有太多的巧合,虽然现实中不太可能,但是每一个疾病治疗结果确实都是有多种原因的。
医疗意外、医疗过失、并发症还是其他原因都可能导致一个悲剧。一般来说,对于医疗事故的鉴定是非常严格的。在材料完备的基础上,鉴定人员会根据案情给出结论,作为患者及家属选择可信的鉴定机构是非常必要的,目前跨区的医疗鉴定机构在法律规范中已经放开,但是司法实践中还是会被局限在当地的鉴定机构,这个也是导致医患纠纷鉴定互不信任的一大原因。
四、及时完整保留病历及相关治疗证据
我们患者及家属要及时完整保留病历、检查结果、医药费等各种书面材料,以备纠纷时可以查阅、评估和鉴定。这个方面,刘进做得特别专业和完备,但是现实生活中是很难实现。一般来说病历在医院存档,不大可能第一时间拿到备份,涉事医生肯定会被禁言,医院也不会这么配合签字,保全证据。就病历等来说,很多医院只提供检查报告等客观性材料,而拒绝提供医生术前小结、病情诊断、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等主观性材料,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及家属有权要求医院提供所有跟病情相关的材料。
病历材料是医患纠纷最重要的证据材料,作为患者及家属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病历有没涂改,有没明显无故补充,是否缺乏必要的术前小结、会诊记录、阶段小结等记录,病程记录时间是否有差错等。刘进在剧中第一时间带律师、公证员要求对病历的封存,这个是非常值得推荐的做法,这样的做法可以防止伪造、隐匿、销毁、随意涂改病历。
五、发生医疗事故应杜绝医闹选择调解方式解决
对于医院有过错的案例,作为患者及家属要调整心情,学会沟通,在保留证据材料的同时,要主动积极跟院方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医务科是负责医患纠纷沟通的主要渠道,在这里我特别不推荐“医闹”,因为不仅是违反法律法规,而且也不利于纠纷的解决。
现阶段,很多地方都设有专门的医患纠纷调解机构——医调会,也许很多患者及家属觉得其有官方背景而缺乏信赖感,但以我的职业经验来说,医调会在专业处理纠纷方面有其专业化、人性化、便捷高效的特点。医调会不可能让患者及家属100%满意,但是在这个平台上可以就一些法律、事实导致的赔偿限度达成折中。
另外,调解失败当然可以寻求诉讼来主张权利,法院是最后一条解决途径。在每一个医患纠纷中,不管患者及家属还是医院、医生,本身都是受害者,在这个纠纷中不可能有赢家,所以我们需要学会计算成本,时间、精力、情感的折磨都是成本,医患纠纷如果僵局持续,受伤最大的肯定是患者及家属,所以综合计算得失是非常需要的。医患纠纷双方如果多一些相互理解和包容,温岭患者伤害医生的惨剧就不会一再重演。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目前医患纠纷发生的频率颇高,我们应该在注意自己言行的基础上尽量避免相关纠纷。当然最重要的是医患之间的包容和理解。
总结:防范医患纠纷患者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从患者的角度,很难主动避免医疗纠纷,但是对于应对医疗纠纷,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是可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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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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