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非法集资金额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目前我国金融犯罪中的重要问题,其社会危害性较大。但是大部分人都不太清楚娄底市对于非法集资的金额的有关规定。那么,娄底非法集资金额的规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娄底市多少金额才算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的含义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二、多少金额才算非法集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三、集资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四、识别方法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
1、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
2、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
3、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4、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非法集资的形式多种多样,尤其是对于我们身边的未成年和老年人来说尤为可怕。在超过一定数额后,非法集资这一行为是相当的重罪,所以您要提高警惕。
总结:非法集资是目前我国金融犯罪中的重要问题,其社会危害性较大。但是大部分人都不太清楚娄底市对于非法集资的金额的有关规定。那么,娄底非法集资金额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济南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
毒品对人体健康是造成了很大危害的,因此世界各国都将毒品行为规定为犯罪,不断的加大打击力度。具体说到运输毒品罪,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此罪的量刑标准都是不太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提供济南......
·2023年银川市醉酒驾车罚款是多少
银川市醉酒驾车罚款是多少?银川市近年来酒驾醉驾事件也时有发生,当车主醉酒驾车被查出时,会遭受一系列的处罚,例如拘留、罚款和吊销驾驶资格证等等。这时银川市的相关车主们可能就要问了,......
·无证驾驶如何免除拘留
无证驾驶免于拘留必须符合以下的情形之一:(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如果......
·特别程序撤销监护权规定是怎么样的?
特别程序撤销监护权规定是怎么样的?一、特别程序撤销监护权规定是怎么样的?监护人不是随便申请变更的。是有顺序的。《民法通则》第十六条关于变更监护权的特别程序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
·公司融资登记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
公司融资登记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当今社会,如果一个公司因为业务上的需要资金周转不开,可以选择向银行进行贷款,也就是企业的融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融资似乎听上去遥不可及,那么,......
·民事诉讼程序怎么走才符合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案件在各类案件之后,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很多人一生也不会利用刑事、行政法律的规定,保护自己的权益,故而我国立法机关需要对民事诉讼程序、原则等严格规定,才能使得民事主体的权......
娄底非法集资金额的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