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手指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是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难免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去医疗机构做工伤鉴定。那么,2017深圳手指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深圳手指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具体的请看一下内容: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七条 肢体缺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二)一手除拇指外,任何三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或者两手除拇指外,任何四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三)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
(四)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之五十;
(五)缺失一足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或者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四趾;
(六)两足缺失五个以上的足趾;
(七)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八)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规定手指骨折工伤鉴定标准:
九级: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一手食指2~3节缺失,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十级: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二、工伤鉴定程序和赔偿事宜
1、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 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三、工伤十级主要可以领取以下三项赔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照规定,能证明自己受伤前12个月工资实际收入的,按照12个月的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如果不能证明的就你这受伤前12个月社保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平均数为基数计算。俩者相差很大,最好自己主动递交证明材料。n一次性就业补助金,6个月公司支付。按照国家发布的统筹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各地多有不同,打12333咨询或者到劳动局找工伤赔偿窗口的工作人员询问。如果是工伤,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综上所述,工伤事故发生后做伤残鉴定,手指工伤如果轻伤不能算工伤,如果手指缺失,则可能达到九级甚至十级工伤标准,做工伤鉴定需要去具备一定资质的机构。深圳手指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工伤鉴定的标准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划分为等级。
总结:工伤事故是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难免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去医疗机构做工伤鉴定。那么,2017...#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喝酒后多长时间可以开车
喝酒后多长时间可以开车据了解,这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主要取决于两个条件:第一是人体差异,有的人酒精吸收得比较快,挥发得也快,有的人对酒精吸收得慢,挥发得也慢;第二是喝的酒的差异,有些喝的是低......
·驱逐出境方式有几种,驱逐出境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刑事处罚中分为了主刑和附加刑,而附加刑里面只有驱逐出境是针对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而对于我国公民却是不能适用驱逐出境的。并且关于驱逐出境的方式,我国《刑法》中也是有具体规定的。那到......
·酒驾会有怎样的处罚,严重吗
酒驾会有怎样的处罚,严重吗?酒驾行为在我国是受到严厉打击的,而一旦发现机动车驾驶者具有酒驾行为的话,那就需要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不过在有酒驾行为的时候一般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要是酒......
·订立代书遗嘱时要满足什么条件
订立代书遗嘱时要满足什么条件1、实质要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
·一、离婚后法定监护人应该是谁?
一、离婚后法定监护人应该是谁?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
·刑诉法补充侦查具体内容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为了查明一些案件,往往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此,才能还原案件真相。这种收集证据的过程就是刑诉法补充侦查。那么,刑诉法补充侦查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
深圳手指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