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注册资本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资本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在成立的时候的出资额,公司的注册资本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人拥有多少钱,那么不同的公司注册资本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最新规定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国有独资公司
  
  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1、最低注册资本3万。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2)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3)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须一次缴足。
  
  (二)股份有限公司
  
  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 连带责任。
  
  (1)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三)个体工商户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个人独资企业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四)私营合伙企业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五)普通合伙企业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公司注册资本最新规定的资料,对于不同性质的企业的注册资金都做了相对比较详细的规定。公司注册的资金存在着区别,在法律责任上面就是大不相同的。如果关于公司注册出资方面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总结:公司注册资本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在成立的时候的出资额,公司的注册资本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人拥有多少钱,那么不同的公司注册资本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信息公开时间限制,范围是什么?
      信息公开时间限制,范围是什么?一、信息公开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8条的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


·要约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在经济生活中,个人做生意要和对方签署一份合同。在此之前,当事人可能向对方发出要约,表达自己想签署合同的意愿。这种要约在生活中很常见,当然,作为一项民事法律活动,也要符合条件才生效。......


·在我国工伤认定公司不配合怎么办
      在我国工伤认定公司不配合怎么办如果公司不配合工伤认定,员工可以自己申请,也可以通过仲裁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申请工伤所需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医院诊断证......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内部管理制度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内部管理制度有哪些?在中国,大多数人都认为进入事业单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因为事业单位工作稳定,薪资待遇也相当不错。但是因为竞争如此激烈,事业单位对员工有严格的规定......


·工伤伤残鉴定是工伤认定之后的一个步骤
      工伤伤残鉴定是工伤认定之后的一个步骤,此时如果认定发现并不构成工伤的话,其实也就没有必要在申请进行工伤伤残鉴定了,而即使申请了鉴定也不见得会受理。而工伤鉴定也是很重要的,那通常应该......


·货运司机劳动合同是怎样的
      货运司机劳动合同是怎样的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合同工驾驶员,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1、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


公司注册资本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