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特许加盟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特许加盟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许多知名企业选择以特许加盟的方式为自身扩大知名度和引进资源成本。在特许加盟的过程当中,合同的签约是一个至关紧要的环节,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特许加盟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中应详细列明特许者提供的服务项目
  
  合同中要详细说明特许者将对加盟店提供哪些服务项目,这些服务包括开业前的初始服务和开业后的后续服务。
  
  初始服务:主要有选址、加盟店装修、培训、开店设备的购置、融资等。
  
  后续服务:包括总部对加盟店活动实施有效,以帮助保持标准化和企业利润;
  
  总部继续进行操作方法的改进及革新并向加盟店传授;总部进行市场调查研究并向加盟店传送市场信息;总部开展集中统一的促销与广告活动;总部向加盟店提供集中采购的优惠货源;总部专家向加盟店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等。
  
  合同中详列这些服务项目,是对加盟店利益的一种法律保护。
  
  关于加盟费用
  
  一般包括加盟费、特许权使用费、广告费及其他技术支持费用。
  
  一般而言,不同的特许人其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算比率通常都不一样,计算比率所采用的基数(以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还是以销售利润的一定比例计算)也不统一。在签约前被特许人应认真研究特许经营费的计算方法,避免因误解引起日后的纠纷。
  
  移动要注意特许经营的项目中有无隐藏不可预见的费用?
  
  (1)加盟金到底包含那些项目?
  
  (2)是否包括商标使用费?
  
  (3)多少自备款可开始营业?
  
  (4)是否须缴纳定期的权利金或管理费?如何计算?如何给付?
  
  (5)特许者是否提供技师和管理团队?各是多少名?
  
  (6)是否须缴纳培训费?怎么计算?
  
  (7)是否必须加入合作广告计划?其费用如何分摊?特许者提供那些产品或促销服务?
  
  特许经营合同期限
  
  (1)期限长短是否明确?
  
  (2)期限是否和租期吻合?
  
  (3)期满后可否续约?
  
  (4)续约有无条件?若有,条件为何?是否详细列明?
  
  关于特许合同的续展。此亦是应予关注的问题。俗语“兔死狗烹”,被特许人应当注意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
  
  关于授权范围
  
  包括授权区域、期间、权限等。
  
  权限可分为独占、排他、普通三个层次,权限递减。另外,如果被特许人为地区总加盟商,则需明确相关市场之开发权及缔约权、监管权及收益分配方式。
  
  特许合同涉及的知识产权如商标、专利及著作权等的使用权限亦应在合同中明确。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特许加盟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围绕企业为签约者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相关费用问题,合同的期限问题以及授权范围这几点展开讨论的,并且同时还需根据企业及加盟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补充说明。
  
  
总结:特许加盟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在当今社会,许多知名企业选择以特许加盟的方式为自身扩大知名度和引进资源成本。在特许加盟的过程当中,合同的签约是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是哪些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是哪些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是哪些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如果你是消费者,那么你看电影、听音乐、玩电脑、......


·一、交通事故伤残的赔偿谁赔?
      一、交通事故伤残的赔偿谁赔?交通事故伤残的赔偿由肇事者赔偿,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部分由肇事方承担。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


·河南三才司法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生活中当有官司需要时我们所提供的材料需要鉴别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也要鉴别所需事物的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当生活中遇到棘手的问题时,我们可采取一些具有法律手段的鉴别方式得到具有......


·股权质押贷款特点与注意事项有哪些?
      股权质押贷款特点与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股权质押贷款特点产品特点:(1)股权质押贷款要求借款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总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2)贷款额度最高不......


·醉酒拘役可以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醉酒拘役可以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


·寻衅滋事罪和解协议达成还会受到惩罚吗
      寻衅滋事罪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一般不允许和解的,因为触犯刑法,是要受到刑事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寻衅滋事罪和解协议达成还会受到惩罚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


特许加盟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