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劳动法童工年龄是多大?

  在世界范围内,各国都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毕竟,童工属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还没有健全,其从事劳动的话,容易发生人身伤害。我国早些年就通过立法的行为,明确禁止使用童工。世界各地对童工的年龄认定存在一定差异,那么,我国劳动法童工年龄是多大?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劳动法童工年龄是多大?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
  二、企业使用童工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综上所述,我国多部法律法规在童工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我国劳动法童工年龄规定为十六周岁以下。如果企业使用童工从事劳动,经人举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会介入调查,对企业进行罚款,按照每使用一名会被处五千元的标准执行。童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导致死亡的,企业负责人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总结:在世界范围内,各国都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毕竟,童工属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还没有健全,其从事劳动的话,容易发生人身伤害。我国早些年就通过立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二手房增值税计算:不动产证未满2年:增值税及其附
      二手房增值税计算:不动产证未满2年: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税率为5.6%(增值税税率为5%)。不动产证满2年:免征增值税。注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4个城市,不动产证满2年及以上的非普通住宅......


·认为法院查封错误如何处理 一、认为法院查封错误如何处理?
      认为法院查封错误如何处理一、认为法院查封错误如何处理?查封错误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写明理由和事实,出示证明材料,要求法院解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


·欠条逾期利息怎么算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


·环境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环境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系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和实施行政管理秩序,预防与制止社会危害事件与违法行为的发生与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针对特定公民、法人......


·贩毒案子二审的程序是什么?
      贩毒案子二审的程序是什么?一、贩毒案子二审的程序是什么?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


·公司分公司签署合同有效性怎么确定?
      公司分公司签署合同有效性怎么确定?在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超出总公司的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如果总公司追认的,则为有效;否则为无效。......


我国劳动法童工年龄是多大?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