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改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怎样变更?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顺位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起到监督和保护的作用,规范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来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当法定监护人无力抚养被监护人时,如何更改法定监护人,更换法定监护人的程序是什么。在本文,将会对此进行介绍。
一、如何更改法定监护人
《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一条 【监护争议解决程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二、更换法定监护人的程序是什么?
监护的设立即监护人的选任。对此,存在四种方式:
(一)法定监护
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应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的,按顺序应由以下人员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二)指定监护
指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组织的指定而产生。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指定监护有两种情况:
1、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时,有关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
2、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在以指定监护方式设立监护的情形,如果当事人对指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作出维持或撤销原指定的判决,如果原指定被判决撤销,人民法院应另行指定监护人。
(三)委托监护
委托监护是指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
在委托监护的情形,除有特别约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在教育机构或医疗机构监管期间致人损害的,如果有关机构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遗嘱监护
遗嘱监护是指被监护人的父母用遗嘱为其指定监护人。
遗嘱监护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
1、被指定的人同意作监护人;
2、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无异议;
3、该指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并对被监护人并无不利。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为了保障未成年人不收到侵害,我国对法定监护人制定种种条例,对于违反法律条例的监护人根据情节进行处罚。同样,被监护人不仅包括未成年人,还包括精神病患者等其他自然人,如何对其进行监护,以及监护的义务和责任是什么,具体条例可访问网站及其律师获得解答。
总结: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顺位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起到监督和保护的作用,规范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来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当法定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起诉离婚牵扯第三者吗,有第三者的离婚诉讼怎么判?
由于在古代我国严格限制离婚条件,所以古代离婚案例还是比较少的。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大部分是女性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原因有很多,不同的原因法院对于夫妻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判处是......
·仲裁生效后不服仲裁怎么办
不服仲裁的处理方法:如果是民商事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撤消仲裁裁决,而不能够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果对方已经申请法院执行仲裁裁决的,可以到执行法院......
·一、离婚协议没有说明财产分割情况有效吗?
一、离婚协议没有说明财产分割情况有效吗?有效,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
·取保候审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吗
取保候审不是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是否要回户籍所在地应根据取保候审决定的相关内容来确定,如果是由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监管的,则应回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到。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批准,不......
·小产权房可以进行贷款吗
由于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房产证,因此在很多方面就受到了限制,包括进行买卖。除此之外,有的人想通过小产权房来进行贷款,那么小产权房可以进行贷款吗?若可以的话,则应该如何贷款?我们马上为你......
·在我国网络诈骗2023元犯法怎么判刑
我们每个人自己的合法所得虽然会通过相应的方式流转出去,但也绝对不应该是被其他人用一些违法的手段骗取的,现在的网络诈骗几乎已经成了一种非常普遍的作案手段,可是有一点比较奇怪的就是上当......
如何更改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怎样变更?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