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现在要购房的人逐渐变多,因此,大家是很有必要知道一些购房方面

  现在要购房的人逐渐变多,因此,您是很有必要知道一些购房方面的法律或者政策的,但是每个地区的购房政策又有所不同,而且购房政策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进行符合规律的更改。那么,北京购房新政策有哪些内容呢?接下来一起随我们来看一看吧!
  
  2017北京购房新政策
  
  按照最新的北京购房政策,有没有买房资格,主要看两点:户口和名下住房数量。
  
  2017年北京买房条件
  
  按照最新的北京购房政策,有没有买房资格,主要看两点:户口和名下住房数量。
  
  户口可以分为:北京户口(包括北京集体户口)、外地户口、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名下住房数量考核标准分为两类:单身人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未婚先孕者)名下的房产数量和已婚人士家庭内成员(夫妻双方与未成年子女)拥有的房产数量。
  
  北京户籍人士:出生自带买房资格但有数量限制。 对于京籍人士,出生便自带买房”钥匙“。单身(未婚、离异、丧偶、未婚先孕)且名下无房者,限购1套;若已婚,以家庭(夫妻双方与未成年子女)为单位限购2套。
  
  外地户籍人士:需满足限购条件且限购1套;获得北京买房资格时限:至少5年。
  
  具体限购条件如下:
  
  一: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其中个税满5年可以断月不能断年,社保必须连续缴纳60个月;
  
  二: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三: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需居住满一年且限购1套;获得北京买房资格时限:至少1年。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如果想要在北京买房,至少要符合3个标准:
  
  1:要在中国内地居住满一年;
  
  2:除想要购买的房屋外,在中国内地没有第二套房产;
  
  3:所购房产仅用于自用自住。
  
  当然,如果你想在通州买房,买房资格的条件会相对更苛刻。自2015年8月14日晚间北京市住建委与通州区政府联合发布“史上最严限购令”之后,京籍居民无房者,以及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保或者个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能在通州购房1套商品住房。北京市户籍居民已有1套住房的,如要在通州再买房,应在通州落户3年以上,或者在通州区连续3年缴纳社保或者个税。
  
  北京购房条件详解
  
  1、 新国“八条”和2010年5.1限购不能并存
  
  2、 新国“八条”指出现在名下没有房子的北京人能买2套住宅,符合资质的外地人能买1套住宅,
  
  3、北京人名下有两套房住宅,卖出一套是否可以再购买1套住宅
  
  4、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京购房,必须提交哪些文件资料以供资质审核和过户时核验?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买房,要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以及提交有效暂住证,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备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北京购房新政策的具体内容了。一开始主要是对买房资格的说明,这一方面主要看两个地方,一个是户口,另一个就是名下的住房数量了,凡是符合条件的都拥有买房的资格。另外,上文还对北京购房条件进行了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总结:现在要购房的人逐渐变多,因此,您是很有必要知道一些购房方面的法律或者政策的,但是每个地区的购房政策又有所不同,而且购房政策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工地误工时间和误工费的计算是怎样的如果按天结算
      工地误工时间和误工费的计算是怎样的如果按天结算,就是干一天算一天;如果是按整个工程算那么这个误工费,就要去找你们包工程的人或者找开发商算了;根据相关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


·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是什么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工人的安全问题,对于工程的使用和工人的安全来说工程的质量都是非常重要的单位,如果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障,那么工程的后续使用和正在建......


·确定遗产的范围应注意什么问题?
      在确定遗产的范围时,我们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第一,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第二,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


·社会抚养费是说夫妻各交各的吗?
      社会抚养费是针对那些不遵守计划生育法的夫妻,违法超生、多生的情形征收的一种惩罚性的费用,目的是为了一方面惩罚超生行为,另一方面是为了弥补社会基础建设的费用。所以,夫妻双方一定要遵守......


·一、国企职工醉驾开除公职是真的吗
      一、国企职工醉驾开除公职是真的吗国企职工被判拘役或者缓刑,都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定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还是给予其他处罚,取决于用人单......


·一、南京是否会有租售同权的政策?
      一、南京是否会有租售同权的政策?南京可能会有租售同权的政策。实际上,在成为国家试点城市之前,南京已经成为江苏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今年江苏省制定下发《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


现在要购房的人逐渐变多,因此,大家是很有必要知道一些购房方面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