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最新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现实中大部分继承遗产都是通过法定方式来继承的,因为很多人在生前都没有立下遗嘱或者虽然立下了遗嘱但却是无效的,这样的情况下就只能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遗产。此时就要讲究一个继承顺序,下文中我们为您带来最新遗产继承顺序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最新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我国《继承法》第10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我国《继承法》只规定了两个继承顺序,在同一个继承顺序中的继承中不在有先后顺序之分,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二、同一顺序能否同时继承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种继承顺序的确定,是以继承人同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血缘关系的远近以及彼此在经济上、生活上相互依赖的程度为基础的。它充分体现男女平等、权利和义务一致以及养老育幼的原则。在继承开始后,只是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之间才有先后继承的问题。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否则的话,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但是不能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又分出先后顺序,如果这样的做的话,就违背了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应同时开始继承。这样做并不会使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夫妻财产共有制,作为死者的妻子的一方,她除了依法可以得到夫妻共有财产的半以外,要和子女一起共同继承丈夫的遗产。同时,在家庭关系中,配偶、子女、父母的关系最为密切,他们有法律上都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特别是被继承人的年幼的子女,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更需要被继承人经济上的扶助。因此,配偶、子女、父母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一般只有在法定继承当中才会涉及到继承顺序的问题,此时要根据亲疏关系划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同时他们也没有丧失继承权或者放弃继承权的,那就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实际分割遗产。关于最新遗产继承顺序的内容,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总结:现实中大部分继承遗产都是通过法定方式来继承的,因为很多人在生前都没有立下遗嘱或者虽然立下了遗嘱但却是无效的,这样的情况下就只能按照法定方式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会先看是谁的责任,认定责任方,谁是责任方就由谁来赔偿,如果对责任人的认定不认可的,可以上诉,上诉是需要上诉费的,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下交通事故起诉需要的费用。构成......


·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在哪
      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在哪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


·发回重审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发回重审辩护词应该怎么写发回重审辩护词,应按照退回的案情情况进行书写这类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关于本案,通过阅卷、会见被告人、和参加庭审,依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有关的法律规......


·南京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南京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一、南京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一)企业名称预先登记要先向南京工商局提交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书、股东身份证明等资料。......


·故意伤害赔偿大概多少万?
      故意伤害赔偿大概多少万?需要赔偿多少这是要看受害方的实际情况;需要根据赔偿的项目来进行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会被追究的责任,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条【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


最新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