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撤诉的后果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撤诉的后果是怎样的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庭外和解的这样一种效果,那么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流程对案件进行撤诉。但是撤诉以后,对双方当事人来说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您一定要了解清楚,在阿做是否撤诉的决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民事诉讼法撤诉的后果是怎样的?
  一、民事诉讼法撤诉的后果是怎样的?
  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1)终结诉讼程序。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诉讼程序便告结束,人民法院不能对案件再继续进行审理和作出判决,这是撤诉的最直接的法律后果。(2)诉讼费用由撤诉的当事人负担。当事人撤诉的,由撤诉的当事人负担诉讼费用,但减半收取。法律 教育 网(3)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起诉后,诉讼时效中断,而自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诉之日起,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二、撤诉的条件
  (1)撤诉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一审)、上诉人(二审)、再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以及经他们特别授权的代理人。被告或第三人和被上诉人以及再审原告和原审上诉人均不得提出撤诉申请。(2)申请撤诉必须基于当事人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出于当事人自愿。值得注意的是,原告或上诉人(或再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申请撤诉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变化,但申请撤诉;另一种情形是被诉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起诉该行为者同意并申请撤诉。而被诉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虽多基于被诉行政机关主动改变,也可以基于其他原因。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可以在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建议被诉行政机关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被诉行政机关接受法院建议;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被诉行政机关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起诉该行为者的请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采取相应的补救、补偿等措施;在行政裁决案件中,书面认可起诉该行为者与第三人达成的和解。但不管哪一种情形,行政机关都不能强制当事人撤诉。(3)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规避法律,也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4)撒诉申请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作出。(5)撤诉必须经人民法院准许。除此之外,因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撒诉的,还同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对被诉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者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被诉行政机关已经改变或者决定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第三人无异议。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案件进行撤诉的话,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案件会终结诉讼程序,另外诉讼费用由撤诉的当事人负担,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等。另外对于撤诉的案件,只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
  
  
  
总结:民事诉讼法撤诉的后果是怎样的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庭外和解的这样一种效果,那么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工人退休年龄是多少
      工人退休年龄是多少工人退休年龄是多少我国是世界上人口第一大国家,为了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我国曾出台计划生育政策。但时至今日,该政策的弊端已经逐渐显露。据数据显示,我国已经进入老龄......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两个罪名的区别是什么?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两个罪名的区别是什么?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


·执行标的怎么只有诉讼费?
      执行标的怎么只有诉讼费?执行标的只有诉讼费的原因是在于执行是属于案件已经生效之后,要求法院来进行强制执行的,之前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已经在案件审理过程当中缴纳完毕。执行费用是执行案件......


·不能购买的二手房都有哪些
      不能购买的二手房都有哪些一般来说,二手房是可以买卖的,但也有例外情形。以下是不能买卖的二手房的情形: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拟定涉外贸易合同注意问题有哪些
      拟定涉外贸易合同注意问题有哪些一、拟定涉外贸易合同注意问题当事人在签订涉外合同时,除了《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订立合同的一般规则外,还应注意下列主要事项:(1)尊重国家主权原则。......


·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怎么维权?
      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怎么维权?一、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怎么维权1.保持冷静,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如果情绪激动,容易作出错误的判断,采取错误的方式。政府会抓住百姓的一点错误,强迫......


民事诉讼法撤诉的后果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