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自己打车祸官司需要哪些证据,车祸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自己打车祸官司需要哪些证据,车祸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处理车祸,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就是打官司。向法院起诉的原告都是受害人一方,那么自己打车祸官司需要哪些证据?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自己打车祸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交强险保单、机动车行驶证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医疗费发票、病历、疾病证明书、住院费用一日清单、伤残等级司法鉴定书、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证明、被扶养人的身份证明、扶养人人数的证明。如果死亡的,还要提供死亡证明、户口注销单、死者与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关系证明等。
  二、车祸处理程序
  
  (一)当事人自行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对下列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1、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2、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二)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
  
  1、处理事故的人员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2、现场处置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3、交通事故认定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4、赔偿调解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当事人自己因车祸打官司必须在最佳时间内去解决,也是在诉讼时效内解决好问题,这样才会有胜诉权,合法权益才会得到保障。如对车祸的处理程序有疑问,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律师服务,他们的帮助是很有作用的。
  
  
  
总结:自己打车祸官司需要哪些证据,车祸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处理车祸,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就是打官司。向法院起诉的原告都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单位社保补缴是补缴什么资料?
      单位社保补缴是补缴什么资料?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


·三年限售的房子怎么卖
      买卖合同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不存在无效情形,是合法有效的,但是不能及时过户,不能从法律上获得房屋产权,风险很大,容易发生一房二卖,因为现在房产增值很快,在利益驱动下,有人铤而走险,不......


·股权无偿转让合同要交税吗?
      股权无偿转让合同要交税吗?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平价和低价转让的,不缴纳个人......


·房屋买卖协议样本是什么?
      房屋买卖协议样本是什么房屋买卖协议样本是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愿将位于市区号楼单元室的......


·相比之下,其实二手房的价格都还要比新商品房的价格要低一些,因
      相比之下,其实二手房的价格都还要比新商品房的价格要低一些,因此现在也有部分人选择购买二手房,这样自己也是能够负担的起的。而不管是购买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其实都是有一定的风险。那到底......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哪些阶段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哪些阶段犯罪预备阶段、犯罪实施至犯罪既遂之前的阶段,均可成立犯罪中止。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


自己打车祸官司需要哪些证据,车祸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