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抚养权在哪个法院
离婚以后的夫妻,针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夺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夫妻双方对孩子的关注度。虽然我们常说母子连心,但是如果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不成一致的协商意见的话,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裁决。下文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生活中起诉抚养权在哪个法院?
一、生活中起诉抚养权在哪个法院?
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院民诉意见第10条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向法院起诉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三、起诉变更抚养权方式
1、协议变更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律准许当事人作出协议变更。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
2、诉讼变更
夫妻走上离婚道路,往往是各种矛盾激化导致的最终结果。因此,很多时候,让离婚夫妻坐下了心平气和地谈事情,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是难上加难的事情。因此,但抚养方出现各种问题不再适合抚养孩子时,如果离婚夫妻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同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通常情况下,取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的话,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就行了。另外在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起诉的过程当中,对当事人来说还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有效文件才可以。不过为了孩子能够更好的成长,如果当事人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的话,那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总结:离婚以后的夫妻,针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夺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夫妻双方对孩子的关注度。虽然我们常说母子连心,但是如果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不成一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商标中注册不同类别属于抢注吗?
商标中注册不同类别属于抢注吗?不算;商标的类别分为大类、中类、小类!大类就是两位数的号码,比如第25大类。中类是四位数的号码,比如您说的2501、2507.小类是六位数的号码,......
·我国的国家赔偿方式有哪些?
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采取违法违规手段的话,就容易给与案件事实无关的公民造成人身伤害。公民可以要求国家给予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接到申请后,会按照程序进行受理,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就可以给......
·司法调解具有法律效力吗
司法调解具有法律效力吗?由于人际关系的复杂性,在社会生活中,居民之间、企业之间、公民与企业之间,发生纠纷的情形是较为频繁发生的,而调解是解决纠纷的方法之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调解......
·按照规定专利权人可以有几个?
按照规定专利权人可以有几个?在国家的政策鼓励和推动下,我国已经进入了创业创新的全面发展时代,在现实中,有许多敢于创新、勇于实践的发明者、设计者创造出了许多方便、实用、有价值的产品、......
·担保责任约定不明怎么办
担保责任约定不明怎么办这些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我国的担保行业在此基础上得到了长远的发展,但是这些担保行业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主要是人们对担保中的两种担保方式不够了解,从而......
·外地的私募基金收税政策是什么?
外地的私募基金收税政策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当前与私募基金相关的税收主要是所得税和营业税,营业税税率相对单一,而涉及所得税的政策较复杂。私募股权基金按组织形式可以......
起诉抚养权在哪个法院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