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房产企业融资利率多少

  在我国房产企业融资利率多少尽管您在购房的时候会觉得,目前来说我国的房地产企业可能是发展的比较好的一种企业了。但是作为房产企业自身来说,竞争压力也是比较大的,并且房产企业在进行融资的时候,可能融资的数额都是比较高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房产企业融资利率多少?
  一、在我国房产企业融资利率多少?
  四证齐全,自筹到位,自筹一般30-35%,银行考察没什么问题会审批,审批流程会很长,请耐心根据银行的要求提供资料。需要支付的费用一般有评估费、保险费什么的,贷款融资成本银行比较低些,大概9-12%,具体看项目风险程度和你们公司的议价能力。
  二、房地产企业向非金融机构融资所发生利息的处理
  房地产企业向非金融机构融资所发生的利息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房地产企业向关联企业借款所发生的利息;另一方面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非关联企业和其他个人,例如向个人股东和非股东个人,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由于以上两方面的借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支付利息时,是没有金融企业的贷款利息票据,所发生的利息费用,即使到当地税务主管部门开出利息票据也不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作为扣除项目据实扣除。国税函[2010]220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基于此规定,房地产企业向非金融机构融资所发生的利息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可以据实扣除,只能与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一起,作为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多种渠道来源的借款所发生利息的处理
  国税函[2010]220号第三条第(三)项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本条(一)、(二)项所述两种办法。”基于此规定,如果开发企业存在多种渠道来源的借款,不可以将从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费用据实扣除,同时又将其他渠道的借款费用与其他开发费用一并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而只能在国税函[2010]220号第三条(一)、(二)项所述两种办法中选择一种确定扣除金额。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关于房产企业融资利率是多少的问题在这里主要还是根据房产企业所选择的融资方式,和还款时间,还款周期等这些来具体计算利率的。并且如果房产企业本身所融资的金额就比较多的话,可能利率和其它都是不一样的。
  
  
  
总结:在我国房产企业融资利率多少尽管您在购房的时候会觉得,目前来说我国的房地产企业可能是发展的比较好的一种企业了。但是作为房产企业自身来说,竞争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购房抵押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
      购房抵押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一、购房抵押贷款如何办理,办理条件有哪些(一)如何办理: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


·一、老公精神病失踪能离婚吗?
      一、老公精神病失踪能离婚吗?配偶失踪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


·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咋规定 一、什么叫工程投标保证金?
      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咋规定一、什么叫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


·二审应该什么时间开庭?
      二审应该什么时间开庭正常情况下,3个月之内就会安排开庭时间的,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是二审终审制。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


·一、试用期不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不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随时辞职的,但是正常情况下是,虽然单位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你仍然应当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当然,同时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未......


·公司债券承销人是哪些?
      公司债券承销人是哪些?一、公司债券承销人应当是谁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在我国房产企业融资利率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