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醉酒的行为还是比较常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喝完酒之

  醉酒的行为还是比较常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喝完酒之后执意要驾驶机动车,这是十分危险的一个行为,我国将这种行为也入刑了,您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醉驾验血流程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醉驾验血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抽血。等待验血报告,大约四到五天时间
  第二步:通知拿验血报告(交300元验血费)。根血液酒精含量定性,小于80/mg的为酒驾,处罚结果:掉扣驾证六个月,罚金2000元。酒精含量大于80/mg的为醉驾,处罚结果:掉销驾证,五年禁考驾证,由交警移交检察法,提起公诉。
  第三步:交警队告知户籍派出所,办理取保候审。由派出所指定办理GPS手机号,并保持随打随接状态。
  第四步:案件将会转交给检察院。等待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约要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时间。
  第五步:检察院下达起诉书。
  第六步:等待法院开庭宣判,十天到半个月。
  第七步:法院下达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由法院委托司法局做社会调查,同时到司法局报到。
  第八步:司法局受权当地司法所做调查,视情况而定。
  第九步:由司法所向司法局提交调查报告,再由法司局向法院提交建议,法院根这些调查定刑。约要三到四天。
  第十步:法院下达判决书。
  第十一步:拿着判决书,找交警队办案民警,到派出所取消,取保候审,再凭保证金票居,到市局退还保证金。
  第十二步:服刑。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首先我们需要为您阐述一下如果是醉酒驾驶的话,是需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的,因此对于是否醉酒的认定是十分严格的。其次,就是醉酒认定需要验血,在验血的时候肯定是需要抽血的,然后抽完血之后将血样送到专门部门检验。
  
  
  
总结:醉酒的行为还是比较常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喝完酒之后执意要驾驶机动车,这是十分危险的一个行为,我国将这种行为也入刑了,您都想要清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最新婚姻法司解全文
      在我国由于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很多法律为了保证其自身的稳定性,只对于相关的事项进行宏观上的规定。对于那些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在我国一般都是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加以规定。因此,......


·离婚财产分割等级优先有这个说法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等级优先有这个说法吗?没有这个说法;没有优先权,平均分割,只要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


·公开宣判和开庭宣判有什么区别
      公开宣判和开庭宣判有什么区别“开庭审判”是指双方或者代理人到庭当面对质。它的相对概念是“书面审理”,也就是不听双方代理人的言辞辩论,这个在一审中很少见。好像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就有......


·上海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夫妻二人离婚不仅仅是分割财产那么简单利索,还有一大堆麻烦事,比如孩子的抚养问题。孩子在这种不幸的婚姻中,是无辜并且受到伤害最大的一方,两人必须对孩子的抚养费作出协商,那么,小孩抚养......


·被单位劝辞员工注意什么
      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在经济效益低靡时,可能会想劝辞那些工作业绩不够理想的员工,或者是以经济性裁员的名义来辞退员工。实践中,在被单位劝辞员工注意什么问题,以避免出现不利于自己维权......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定义是怎样的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定义是怎样的一、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定义是怎样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


醉酒的行为还是比较常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喝完酒之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