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离异再婚生育政策有哪些?

  我国离异再婚生育政策有哪些?在我国,结婚后因发现双方不适合长期一起生活而选择离婚再重新寻找配偶的现象并不罕见。离异后,与新的配偶结合再次有了孩子时,就要知道我国离异再婚生育政策是怎样的。接下来,就和我们一起看看具体的政策都写了些什么吧!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离婚再婚生育条件之受理条件:
  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2)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3)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离异再婚生育之审批程序:
  (1)本人申请。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地乡(镇、街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乡(镇、街办)初审。由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女方单位根据申请条件,派人调查核实,获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张榜公布5天,填写《政策性再生育子女审批表》,审查后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3)县级审批。根据规定条件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 一方或双方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核无疑后由县再生育子女审批组织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其办事机构发给本人《再生育服务证》。离婚再婚生育条件之受理时限:自批准机关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
  离异再婚生育之需提供的材料:
  ①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木生育的”。
  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抖: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5)夫妻未生育一方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初婚证明或虽有婚史但无生育情况的证明
  
  (6)夫妻另一方所持的一孩《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过一个孩子的证明(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孩子的姓名、生育时间、孩次的证明);
  
  (7)夫妻生育过一个孩子一方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8)再婚生育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 张;
  
  (5)夫妻丧偶一方原配偶的死亡证明(死亡医学证明或死于何种病、死亡时间的证明);
  
  (6)夫妻丧偶一方身边留有两个孩子的证明(所在村、居委会出具证明,要分别写明两个孩子的姓名、出生时间);
  
  (7)夫妻未生育一方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初婚证明或虽有婚史但无生育情况的证明;
  
  (8)再婚夫妻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 张;
  
  (5)再婚前夫妻一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6)再婚前夫妻另一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7)再婚夫妻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8)女方或男方的在村(居)委会出具的确认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证明材料。
  
  以上都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资料。由此可知,根据我国政策规定,离异后再婚也是可以孕育生命的。只需写好申请书并带着必要的证件去相关部门申请就可以了。但是不能没有申请就私自生育。若是您对离异再婚生育政策或其他离异方面还有疑问,欢迎咨询,会有人为您解答。
  
  
  
  
总结:我国离异再婚生育政策有哪些?在我国,结婚后因发现双方不适合长期一起生活而选择离婚再重新寻找配偶的现象并不罕见。离异后,与新的配偶结合再次有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在上海买房新政策是什么?
      一、在上海买房新政策是什么?本地户籍一)单身:1、单独名下有房,不可购买住房。2、单独名下无房,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买一套住房。3、单独名下无房,......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刑标准是什么?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刑标准是什么?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


·社会的飞速发展和进步在这个飞速发展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弊端和问
      社会的飞速发展和进步在这个飞速发展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弊端和问题,正所谓阳光之下必有黑暗之处,总有一些心理充满阴霾的人与他人与社会过不去,给他人给社会带来伤害,诽谤罪这个的罪的定义还......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一、为达到劳资兼顾,互利互惠,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则制定本制度:1、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物质利益......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有哪些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有哪些内容?我们都知道现在对于买房子的人越来越多,买了房子之后就会面临着请装饰公司装修房子的问题,那么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有哪些内容?一般是要......


·合同履行向第三人履行可以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履行向第三人履行可以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是指当事人应向债务人履行的债务由除当事人外的另一人代为履行,这里的另一人就是法律中说的第三人。那么对于合同履行向第三......


我国离异再婚生育政策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