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集资诈骗数额怎么认定

  在社会生活当中,如果有人胆敢触犯集资诈骗这种犯罪活动的话,是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的。但是集资诈骗的具体金不一样,会涉及到量刑以及立案的相关问题。因此,我国法院对集资诈骗数额有着明确的认定标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集资诈骗数额怎么认定?
  
  在我国集资诈骗数额怎么认定?
  
  一、集资诈骗资金怎么算多少才构成犯罪?
  
  1、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 法发〔1996j32号〕
  
  2、个人及单位诈骗金额立案标准
  
  ①个人集资诈骗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单位集资诈骗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
  
  ②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单位集资诈骗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③个人集资诈骗100万元以上,单位25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①挥霍集资款,或者用集资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数额较大的集资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②因非法集资受到行政处罚后又继续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
  
  ③向50人以上非法集资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挥霍集资款,或者用集资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数额巨大的集资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二、诈骗罪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在上文当中我们针对集资诈骗数额的立案标准以及量刑标准等,都为您做出了详细的解答。我们可以看出,个人集资诈骗数额达4万元以上的话,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就会进行立案侦查,另外如果诈骗数额达250万元以上的话,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了。
  
  
总结:在社会生活当中,如果有人胆敢触犯集资诈骗这种犯罪活动的话,是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的。但是集资诈骗的具体金不一样,会涉及到量刑以及立案的相关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网络名誉权纠纷再审申请条件是什么?
      网络名誉权纠纷再审申请条件是什么?一、网络名誉权纠纷再审申请条件是什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审当事人......


·新员工入职,用人单位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新员工入职,用人单位应按下列程序办理: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发布招聘简章。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和面试,检查和收集证明及相关个人资料。新员工填写《员工档案表》或者《用工登记表》等有关表......


·发生车祸如何请求赔偿
      发生车祸如何请求赔偿一、发生车祸如何请求赔偿(一)起诉时申请才财产保全由于诉讼过程耗时较长,肇事方可能在诉讼过程中将肇事车辆转移过户,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状况,受害者的......


·甘肃征地补偿新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使得人民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各地行政机关需要营造一个阳光政府。故而在征地之前,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需要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公布。各地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今天本站我们给您带来的是......


·犯罪分子的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分子的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


·过失致人死亡能撤案吗?
      过失致人死亡能撤案吗?过失致人死亡不能撤案,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怎么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认定过失......


在我国集资诈骗数额怎么认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