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离婚房子是父母买的怎么分配?

  在当今社会,男女双方结婚要买婚房是不成文的规定,而有的人是夫妻共同买的房,有的人是父母给买的房,那么在双方结束婚姻的时候,房产该怎么分配就成为一个值得关心的问题,那今天我们就来给您普及一下和夫妻离婚房子是父母买的怎么分配 有关的一些问题。
  一、基本规定
  
  如果是在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在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1、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0]19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综上所述,有关夫妻离婚房子是父母买的怎么分配 ,还是要看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并且还要依照房子是由谁买的,如果是协议离婚就按照协议执行相关规定,如果协议不成则由法律依据以上规定进行判决,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对您有帮助。
  
  
  
  
总结:在当今社会,男女双方结婚要买婚房是不成文的规定,而有的人是夫妻共同买的房,有的人是父母给买的房,那么在双方结束婚姻的时候,房产该怎么分配就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什么是法院终审判决2023
      什么是法院终审判决终审判决是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判决。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对一审法院的裁判不......


·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有哪些一、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1、成立财产清查小组;2、组织清查人员学习相关规定,掌握有关业务知识;3、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4、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


·随着社会的科技日益发达
      随着社会的科技日益发达,交通工具都多种多样一不小心上路就会发生交通事故,其实也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的认知是很浅表性的,例如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做伤残鉴定呢?如果不小心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对......


·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可以拒不执行吗?
      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可以拒不执行吗?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然是不可以拒不执行的。对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


·离婚时怎样做才能对女儿抚养争取到手?
      离婚时怎样做才能对女儿抚养争取到手?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权争取是一个重要事情,一般来讲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很多人想知道争取子女抚养权应......


·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是需要诈骗的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


夫妻离婚房子是父母买的怎么分配?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